想想看。
我和陈诺没有车,一定躲在暗处。
只要我们不露动静,他也不敢过来搜索并打死我们。
毕竟我也不是吃素的。
陈诺手上也有枪。
这个时候,让尚未暴漏的博鲁斯来找我们再好不过。
按照通常人的反应,遭遇了危险之后,遇到同伴,而且还是当地人,一定会迫不及待的呼救。
而博鲁斯的手电光可是最好的指示灯。
只要他照到我们,那躲在远处的狙击手想打谁就打谁。
如果我们不暴漏,等博鲁斯明天和我们汇合的时候,也会说他见我们失踪,曾找过我们。
但没有找到,甚至他还可以唤来警察或者公园里的员工,一同搜寻失踪的“游客”。
到时候即便我们脱险,他还会在我们身边卧底,为对方下一次暗杀提供情报。
这招棋可是厉害了。
我虽然对敌人毫不手软,但也不是滥杀无辜的人。
况且,博鲁斯死在我们的枪弹之下,在这个国家我们终究也逃不过去。
眼见着博鲁斯弄个大号手电筒在草地和灌木丛中四处乱照,一副不找到我们誓不罢休的样子,我却被这个突然出现的变量弄得有些无所适从了。
“陈诺,不要回应,等等再说!”
我捏了捏陈诺的手,让她镇定。
就在这时,“嘭”的一声,暗夜中又传出一声枪响。
枪声就在我们大约百米左右的地方。
我的心一颤。
因为我听出这是查尔斯的枪声。
这一枪不是在为我指示对方的方位,也不是为了吸引博鲁斯的注意。
伴随着枪声响起,还有一声野兽的哀嚎。
查尔斯还活着。
但他受到了也野兽的袭击。
这一枪他是为了自卫。
查尔斯在非洲呆了很多年了,从他饲养鬣狗就可以判断出,他对草原里的动物非常熟悉,能让他在这种情况下冒险开枪,偷袭他的动物该会是多么凶恶。
我甚至怀疑他遭到了狮群的围攻。
枪声也把博鲁斯吓了一跳。
他的手一抖,手电光一下子冲枪声发出的方向照了过去。
接着,他再也顾不上找我们,而是掉头向越野车上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