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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霍家这两个少年,若单论五官,霍英治其实更俊美些。可惜太冷太严肃,那种威严感日渐深重,很难让人生出遐想之心。而骆云起,他还记得第一眼看到他时的情景:他穿着皱巴巴的纯棉背心睡裤,那白生生的肌肤,小小巧巧的锁骨,尤其是那种在他的注视下因为赤足而表现出的窘迫和紧张,那种不住微微退缩恨不得把脚蜷起来藏到裤下的样子——

当时他几乎要遗憾地叹息了:唉,这么招人的男孩子,怎么偏偏就有个霍氏的后台呢?

虽说霍家也没人把他当回事,但多少还是让他有些忌惮的。

等到齐国豪向他打听他担任校董的那间学校状况,不经意地透露说要送骆云起过去念书时他其实非常非常的意外。那晚他并没有极力掩饰自己对骆云起的兴趣,甚至很有几次是故意逗他说话的,齐国豪那老狐狸商场上打滚几十年,眼神如针,不可能没看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还肯送他过来‘念书’?

……

虽然大家自始至终都没有摊开来明说,但他确信自己并没有误解对方的意思。霍家对送走骆云起后他会发生些什么事是不闻不问,甚至可以说是持默许态度的,简直就好象是把他送给他任他处理一样。

那他就却之不恭了。

郎杰喜欢年轻男孩子漂亮的身体,对骆云起也有相当的欲望。之所以没有急着把他压倒,起初,是因为一种知道自己随时都可以把他怎么怎么的笃定,但慢慢地,听小马汇报得越多,他对骆云起这个人的兴趣就越是超过对他的身体。

“倒是和以前那些不一样。”

——这是小马对骆云起的总结性评价。

小马跟了他七年,当然知道他在某方面的癖好。骆云起说是过来念书的大家子弟,但郎杰的几个亲信都晓得其中是大有内情的,所以小马才会把他和以前那些郎杰的床伴相提并论。

确实是不一样。郎杰眯了眼睛想。

以前他玩的那些男孩子都是些漂亮的时尚少年,紧身衣、皮裤,扎着耳洞,会哄人也会撒娇,就算不上床那轻佻的模样也跟小妖精似的,可是这个骆云起——明明以前也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叛逆少年,明明风评就是那么差,明明耳朵上耳洞都还没长合……但不知怎么的,那眼神里居然就是透出一种君子般端正朴实的神情来。

他从来都不信那种一经失忆立刻性情大变的洒狗血剧情,但这么矛盾的骆云起,却让他觉得非常、非常的有意思。

“郎哥……”少年轻轻地开口,带着两分试探的口气。“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郎杰的思绪被他打断,微微一凝,眼皮一抬看住他:“哦?”

只是一个单音节而已,但已经成功地让沈国栋心脏一缩。

他其实并不擅长向别人提出自己的要求,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处于被领导和被指挥的位置,早就习惯了服从别人作出的安排,但是看郎杰今天好象心情很好的样子,甚至还跟他聊起了小时候的事,也许这个老大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可怕,所以他大着胆子重提一下住读的事情。

“还是想住校?郎哥这里不好么?”从他的语气里也听不出有没有不高兴的意思,虽然说这话还是笑模样,但沈国栋反而更觉得心头没底: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有点不识抬举?可是,他真的挺想体验一下住宿生活的。少年时代就有这种憧憬了,那时有一部电视剧叫《十六岁的花季》,几个年纪相仿的同学住一间宿舍,同食同寝,晚上开卧谈会高谈阔论……当然,他不会这么明说,只能选一个比较中听的理由:“我想锻炼一下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

第14章

“哦,这样。”

他不愠不喜的反应让沈国栋摸不着头脑。是不是所有当领导的都喜欢用这种模棱两可、不置可否的调调以示深沉难测?郎杰这个样子让他完全猜不出他到底是赞成还是反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听他下文。

沈国栋不会知道,此刻他那种‘等他发话’的眼神让郎杰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透着一种异样的满足。

高高在上的他其实早就习惯了别人的生活因他的一个决定而改变。小到决定拉拢某个官员,大到决定拆迁某片民居,他谈笑间作出的决策会影响到许多家庭许多的人——以往,他会满足于这种影响。可是现在,他却从骆云起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更权威更至尊无上的权力。

眼前这个少年,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

象握在手心里的麻雀,那是一种绝对的掌控。骆云起的前途、未来、命运、喜怒哀乐,全都在他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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