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米多的距离,在她这里,却走出了万里长征一样的艰辛。
陆根生叹了口气,低着头,瞧着油尽灯枯的孕妇,死命的拽着他的裤脚,哀叹,“早只如此,何必当初。”
像这种精怪,想要附在人的身上,必须经过主人的同意。
也就是说,孕妇是认可了精怪附在她身上,靠着她的血脉来滋养着精怪。
换个角度,精怪不是好的,这孕妇之前也不是省油的灯。
拿血脉供奉着精怪,肯定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情,需要精怪出面来害人。
还别说,陆根生猜得不错。
这孕妇名叫潘佳颖,祖辈是三洼村的人,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自打唯一的亲人离世后,十五岁的潘佳颖就离开了三洼村。
谁都不知道,她到了哪里。
这一去就是十年,等她再次回来时,就是大着肚子的孕妇。
因为她从来不与人打交道,又是悄悄摸摸的回来的,故而她回来了几个月,村里人都没认出她是当年的小丫头,毕竟当年她离开时,还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小姑娘。
哪成想,回来后的潘佳颖,即使怀着孕,也能依稀见着姣好的容貌。
实在是和当年的黑瘦小姑娘差别太大了。
不怪,村名们认不出来。
要说,潘佳颖这么多年去了哪里,自然是去了最为繁华的京城。
没文化,没学历,一开始,她就走上了捷径。
可是,人生哪里会有捷径,就算是有,那捷径到达的终点多半是悬崖边上。
要说,她也是个有脑子的,在会所上班几年后,把自己包装成了大学生,加上又会打扮,女大十八变,她的样貌也越来越拔尖,还别说,真吸引了不少人。
在瞅准了一个目标后,潘佳颖立马转行,屈身于富商做了小三。
这一做就是三年,中间的孩子更是不知道流了多少个。
就在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怀孕的时候,意外再次来临,被检查出有三个月的身孕。
于是,潘佳颖就决定破釜沉舟,凭着肚子里面的孩子,踏入富商家的大门。
哪成想,这孩子不是她踏入豪门的台阶,反而成了催命符。
被富豪的原配夫人知道了。
自然又是一番腥风血雨。
无路可走的潘佳颖,听从的会所小姐妹的推荐,引来了精怪,主动供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