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回家去了,放在自己的书房。
不巧,那日,乔诗语看到了,打开,便看到书页上写的“正业”两个字。
时间是三十六年前。
字迹不是乔正业的,三十六年前,应该是周姿写的。
那时候乔正业不足二十岁,风华正茂,有一个喜欢的富家女孩,叫周姿。
乔诗语没经过乔正业的回复,便把这本书拿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乔正业知道乔诗语拿了,没说什么。
乔诗语略略得意。
这一日,周姿也在自己的书房看书。
江景程不怎么喜欢看书,他不喜欢看书获取知识。
他所有的知识,都是自己的经验积累,总结别人的教训,活成自己的经验。
江景程这个人,极度自信,超级自信。
所以,内心深处,周姿对江景程是顶礼膜拜的,但是,她从来不把自己的这份崇拜说出来,江景程肯定会得意忘形的。
他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得意,得意起来就比较狂妄。
所以,平日,周姿都是打压着江景程。
书房一般是周姿一个人的。
这一日,她找一本书的时候,竟然无意间找到了那本少年维特之烦恼。
翻开扉页,是乔正业写的:周姿。
周姿的眼睛有些湿润。
不是因为乔正业,而是因为过去了的三十六年的时光。
那时候,她才十七八。
人在时光面前如此渺小,周姿盯着书,有点儿走神。
恰好,江景程从这里走,看到周姿,走了进来,看到了周姿手里的书。
江景程一看到这书,气便不打一处,他从周姿手里夺下书,走去了楼梯口,从楼梯上扔了下去。
等到周姿回过神来,书已经在楼下了。
正好,江延远看来,这本书差点砸到他的头上,他捡了起来,随手藏在了沙发的角落里。
周姿下来的时候,书已经不见了。
“怎么了?”江延远问。
“你爸,整日疑神疑鬼的。都多少年了。”周姿抱怨。
“爸爱吃醋,都吃了这么多年了,你也该知道。”江延远笑笑,“这本书放在这里不安全,我拿回去吧。”
周姿点了点头,说到,“陈年往事了,书放在你那里比在我这里安全,你拿走吧。”于是,江延远便带走了这本少年维特之烦恼。
他也和江景程一样,不怎么看书,拿回去便束之高阁了。
最近,江延民的公司,研发了一样小产品——小台灯。
这款台灯,是江延民公司的意外收获,本来是想拿另外一个专利的,结果科研人员发现,这款专利可以做一款小台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