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要说有什么时间段,是真正属于我的。
是属于江行舟的,而不是演员江行舟的,那就是酒吧驻唱的四个月。
也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方小早。
方小早去酒吧打工的时候,我已经驻唱小半年了。
每天晚上十二点上班,凌晨四点下班。
回宿舍睡一觉,八点爬起来去上早课。
那麻木又平静的人生,直到方小早出现,才有了一丝波澜。
很奇怪,酒吧那么多人,我偏偏能看见她。
她穿着酒吧发的制服,扎着高马尾,笑起来很清纯。
方小早害羞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抓抓耳朵。
她长得不错,嘴巴又甜,酒吧的人都爱逗她。
平时荤段子不断的人,见了方小早都会收敛。
脾气最暴躁的保安组,遇到方小早的时候都会塞她一颗糖。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早到半个小时。
坐在僻静处,闲散地调调吉他,抽一根烟,看方小早上班。
人多的时候,她像一只兔子似的窜来窜去,偶尔去吧台混一杯果汁喝。
人少的时候,她是会偷懒的,跟酒吧的小妹凑在一堆不知道说什么,哄得小妹捶她胸口。
她总是嘻嘻哈哈的,不知忧愁。
一直到她出手打趴了那几个想搞我的混子,我心想。
呵,看走眼了啊。
这哪里是兔子,分明是小豹子。
也是那个时候,我跟方小早算是正式认识了。
我们在初秋认识,下班的凌晨外面总是有萧瑟的风。
她坐在我自行车后座上,我们一路去西街巷子的馄饨摊子。
她不经意间触碰到我的手腕,在冷风中,她的手却还是暖的。
有一次,我握住了她的手。
她抬头看我,有些惊讶,迟疑了一下还是装作自然地把手插进了兜里。
那个时候我想,的确时机不对。
奶奶还在病床上,我欠了一堆债,怎么能跟她表白。
后来,我们都装作没这回事儿。
彪哥以为我们两个在谈恋爱,挺照顾小早的,还会把她分配到小费多的包房。
她有一次陪客人喝了几杯,出来以后醉了。
我背着她,把她带到了我的出租屋。
她吐过,刷了牙,喝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