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楚昂确实在国外时,一次聚会上喝了酒,发生了关系。
楚昂没想过跟我分手,事后很后悔。
但他们那个圈子,都很开放,这种事压根儿不算什么。
时间久了,楚昂的负罪感也没了,他甚至觉得,在国外玩玩也就算了,回国后断干净,不让我知道就行。
可是方瑾动了心。
她默不作声地策划着,跟着楚昂回了国,又一起创业开公司。
她说,楚昂确实想跟她划清界限,也讲明了以后二人只能是朋友。
但是这种关系,天天在一起,怎么撇得清?
「我费了那么多的心思,不是为了跟他做朋友,我喜欢的人,当然要想方设法地得到。」
方瑾坦率又平静,眸子里有明晃晃的光,又道:「涂可,我知道你们谈了八年,但你和他真的不合适,我没有别的意思,听说你家里是种地的,你读的也是普通大学,在事业上给不了楚昂任何帮助,我不一样,我在尽心地帮他。」
「帮的是你自己吧,公司又不是他一个人的。」
我看着她,心里翻腾的怒火,压了又压。
她笑了:「不瞒你说,我对创业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家里情况你知道,我就算每天养尊处优地到处消费,钱一辈子也花不完,我为的就是楚昂这个人。」
我输了。
不得不承认,输得很彻底。
明明恶心的是他们,可方瑾还能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你听说过一种说法吗?如果一个人同时喜欢上两个人,要选择后来的那个,因为如果真的喜欢第一个,就不会有第二个人的出现。」
「涂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只要诱惑足够大,人性就会复杂,没有人经得住考验。」
「知三当三,你还挺有优越感。」
「楚昂和你男未婚女未嫁,算什么知三当三?我知道你现在很愤怒,很不甘心,但没办法,你已经输了。」
杀人诛心,她还顺势撩了下头发,给我看脖子上的宝格丽项链——
「你猜到了吧,这是楚昂送的,虽然是我主动地开口要的,但是他送了,我当时说要不给涂可也买一条吧,他说不必,涂可不适合戴这个。」
「这条项链五万多,我猜情人节的时候,他送了你大牌的口红,大概也就一千多块钱,对吗?」
「其实男人内心分得很清,你得承认,我在他心里和你不一样,五万多的项链,他认为我配得上,但你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