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食堂有人陆续进来,外面下雨了,有人头发衣服都沾着潮气,陆守俨看了下她的胳膊:“怎么样了,还疼吗?”
初挽:“自从被你拎过去做针灸,好多了,今天没觉得疼。”
陆守俨颔首:“说明是有用的,回头你过去北京,还是继续坚持做,巩固下,不然回头又犯了,还不是哭鼻子。”
初挽:“我哪至于……”
初挽在陆守俨这里厮混了一个月,但是她的月经却如期而至,这让她有些沮丧:“怎么没怀上!”
陆守俨:“哪那么容易的,要是想怀孕,马上就能怀,那天底下得多少孩子了?”
初挽想想也是,这种事情急不来,反正身体没问题就行,慢慢来吧,再说如果突然怀孕了,她还有些不适应呢。
而这几天,她又跑过去那边的旧货市场几次,又收到了一批陶俑,足足二十个,她觉得数量不小,便干脆去乡下打听了打听,这才知道,早些年附近有一个汉代石条墓,被当地农民挖开了,东西便被大家随意分了。
有户人家说:“我们哪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不好看,就留着给孩子过家家,原来我们村不少呢,都被孩子摔差不多了!知道值钱,我们多留几个得了!”
初挽听着,没说什么,又去那户人家看了看,结果他们墙头底下还堆着几个陶马,于是一块钱一个,都干脆地要了。
一时又有别家的听说了消息,知道初挽收,全都过来送,初挽统统一块一个,竟然一口气收了四十多个。
这有些太多了,初挽带回去后,分门别类,把自己喜欢的,各样挑了好的留下来,剩下的,直接打包进一个箱子里。
现在她的论文已经写得初具雏形了,怀孕失败,她也不是那么着急,便想着干脆先回北京写论文。
和陆守俨商量过后,陆守俨也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写论文,到底不方便,先回去吧。”
于是便商量着等初挽再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找他。
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的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的都做透了。
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
用陆守俨的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
他就是怎么都没够。
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
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
陆守俨:“可以吗?”
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
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
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
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的说法,很形象贴切。”
初挽:“嗯?”
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
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的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的肋骨吧。”
陆守俨道:“对,挽挽是我的肋骨,是我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挽挽在我怀里,我才觉得完整。”
说到这里,他眸光看向远处虚无的一处,低声叹道:“也许上辈子,挽挽就是我最亲的人,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当这么说着的时候,他自己也意识到,其实最初他对初挽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毕竟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他也并不懂什么。
事实上在他十六岁走入军校的时候,他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也没任何想法。
那时候是纯粹的想照顾,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太苛责,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那种纠葛的情绪便延伸出许多的愧疚和疼爱。
后来,她明明长大了,他却依然习惯性地想对她好,总觉得她还是那个需要他的小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