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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过路财神也很爽(第1页)

林琳看着于旦炮制的声明,心里凉到了冰点。

毫不花哨,直捣痛点,寥寥几十个字,该认的全认了。

相对于很多明星顾左右而言他的敷衍道歉,这份声明堪称态度诚恳,有种站直挨打的魄力。

声明中的主角如果不是自己,林琳甚至愿意给它点个赞。

伴着一声长叹,复制,粘贴,发送微博,一气呵成后林琳苦笑。

十几年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朝,从此之后,林琳这个名字在编剧圈相当于社会性死亡了。

林琳收起自己的那份和解合同,面无表情地开口:“现在可以去公安局了吗?”

于旦查看林琳的置顶微博,满意地点头:“没问题,你等我两分钟,我去把律师的咨询费和公证费付一下。”

王律师的助手带于旦去财务室缴费,会议室里只剩下丁墨和林琳。

“好奇问一下,于旦上蹿下跳这么帮你,你分给他多少提成啊,至少得分五成吧?”林琳挑挑眉,嘴角噙笑。

丁墨低头摆弄手机,完全没有要搭理林琳的意思。

“五成可是一百多万,啧啧…但你分人家一半也是应该的,没他替你出头,你什么事儿也成不了呀!”林琳语气极尽嘲讽,“以前有我扶你,现在又换成于旦,丁墨你果然只适合被当枪使。”

丁墨抬眼看向林琳,挥了挥手机,笑着说道:“我发微博@你了,要不要互动一下?”

墨语者:我是编剧丁墨,一个不为大家所知的“影子”。急功近利让过去的我犯下巨大错误,为了钱和所谓的提携,我卖掉了自己的作品。

自作聪明让我尝到了苦果,如果没有造梦者影业的支持,没有《恶人传》剧组同仁的力挺,我甚至没有勇气去讨伐抄袭者。

对@林琳这迟来太久的道歉,我接受,但永不原谅。

希望以我的经历警戒同行新人,不要被所谓的近路迷惑,更不要出卖自己的作品,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

更希望大家能关注和支持电影《恶人传》,这是一部由“影子”编剧和无名导演,外加一群甘草演员,用诚意和热血打造的精彩作品。

………

于旦开车把丁墨送回片场,接上马东锡,到NG区分局和林琳碰头。

两名警官把几人带到调解室,按照流程向受害人于旦和马东锡说明,他们有自主决定接受和不接受调解的权利。

这起雇凶伤人案中,中间人刘东强和打手李小军,本身就有案底,警察从二人手机中查出多项寻衅滋事的犯罪证据,二人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已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林战本身无犯罪记录,此次雇凶伤人是首犯,符合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的可调节范围。

打开记录簿和录音笔,警官让于旦和马东锡在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提出合理要求。

“我们二人要求共计十万元赔偿,并要求林战向我们道歉。”

警官停下手中的钢笔,在毫发无伤的前提下,十万元赔偿金算是相当高的数额了。

还没等他说话,林琳痛快答应,“没问题,签完调解协议后我立刻转账。”

两名警官对视一眼,既然家属财大气粗,他们也没有讨嫌的必要。

“那双方签字吧,再提醒一句,调解协议书没有复议流程,白纸黑字签了就生效。”

又是签名,转账,一天之内重复两次这套流程,林琳被折腾的脸色煞白。

于旦查收个人账户的十万元,笑眯眯地和林琳道别,剩下的流程不需要他参与了。

“对了,七天内千万别删除那条置顶微博,不然就算违反合同了,要赔偿我们一千三百五十万元呢。纸媒上的道歉声明也别拖太久哈,合同里都写得明明白白,六十日之内必须要履行。

至于林战的道歉,等我们有空时再履行吧,马东锡还急着回去拍戏呢。”

………

走出公安局,于旦惬意地伸个懒腰,这一上午时间入账二百八十万,虽然自己是过路财神,但这爽感可是实打实的。

公安局对面就有宇宙第一行,于旦先把巨款转给丁墨,又给马东锡转了五万块钱。

马东锡推辞不要,于旦笑着说道:“剧组穷,片酬给得太低,委屈你了,这个就算外快吧。”

“于制片,我想跟你商量件事。”马东锡的大胖脸上面带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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