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
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
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
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
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
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
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
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
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
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
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
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
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
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
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
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