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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第1页)

好奇无知乐寻远:“……”

“算了,看你也不像能猜出我用意的人,我就跟你长话短说。”黎桑拧眉,破不情愿,“我凭本事与运气拿到如今位置,并不想再贴上靠男人的标签。”

乐寻远欲言又止:“可你这些资源……”

“忘了我当初是怎么从学校跑出来走上这条路的?”黎桑却反问道。

如当头一棒,将乐寻远彻底敲灵光。

黎桑大学念的是空校,毕业后是为空航服务的,就能彻底逃离开赫容城的手掌心,飞上天,他就不能再多管闲事。

她的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她大二那年,赫容城动了改她专业的念头。

这念头刚起,黎桑就如愤青一般辍学冲进了唱圈。

她出道时对音乐一窍不通,找的还是一个野鸡团队,经常在ktv驻唱,不出彩,也不过分低调,但没曝光度,不温不火。

黎桑学了很长时间,才终于会了几门乐器。

当时的主唱是个浮夸的男人,染着那时候最流行的爆炸头,打了夸张的深色眼影,鼻翼与嘴唇上皆挂着碎钉。

转一转,闪闪发亮的那种。

五色斑斓的灯光下,他摇晃着爆炸头,斜到嘴角的刘海被甩到了嘴里,不知是个什么味。

他唱歌技巧稍微有点,但搭配上如羊癫疯般的“深情”舞蹈,便显得不伦不类。

跟着他混的乐队其他人,都没有音乐梦想,只为了吃饱饭,能接个活就心满意足。

黎桑不一样,她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在音乐的领域里闯出一片天地。

证明给赫容城那目中无人,自大而欠揍的男人看看,就算是没有他的帮助,她也照旧能够活得有滋有味。

但那乐队,除了耗费青春岁月,别无其他本领。

就在黎桑准备退出时,主唱吃坏东西不能演奏,但乐队又接了一趟活,众人推搡着都不愿去时,她主动拿起话筒。

也正是这一唱,她成了名。

被偶然路过的星探挖掘,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到如今。

在这途中,赫容城那狗男人,不仅没给她帮过忙,还时时刻刻等着给她出问题。

像他那样对自己所有物,有着极大掌控yu望的男人,不会允许自己女人抛头露面。

可黎桑天生就长了反骨,她崇尚自由,不爱被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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