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明明白白的远方我要的幸福
我要稳稳的幸福能抵挡末日的残酷
在不安的深夜能有个归宿]
车内音响播放着舒缓的音乐,天际深蓝夜色逐渐吞噬橘色云霞。
温灵秀把车停在路边,望着迈巴赫逐渐消失的尾灯,最终彻底淹没在车流当中。
今天下午是陆星最后一场考试。
她想看看他,站远一点也可以。
看着陆星像森林中敏捷的小鹿,嘴角咧开灿烂笑容奔向某人的时候。
比惆怅更先涌现在心头的是为他高兴。
在这个点她应该去开会的。
可一向公事公办的温总今日难得破格,盯着时钟然后绕着办公室转了二十一圈。
在时钟指针指向下午四点钟时,在秘书快要敲响大门请她去开会时。
她拿起抽屉深处里的一把车钥匙,开着她最不起眼的一辆车偷偷奔向这里。
不带司机,不带助理,独自来,独自去。
这样的做法很蠢。
可陷入感情里的人谁不蠢?
温灵秀知道自己是个做生意的,她最应该具备的特质就是利益最大化。
做三分事,要发挥十分作用,这才不算是赔本。
她现在只是远远的看了陆星一眼,甚至陆星都不知道她来了。
可是她竟然觉得值得。
温灵秀的大学是在艺术学院念的。
艺术学院里面,精神病含量极高。
那些自诩有天赋,自称未来艺术家的精神病们常常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情。
而她的性格在一众精神病里相当突出。
毕竟当所有人都疯狂张扬的时候,情绪稳定性格温柔的人便是稀有。
温灵秀在念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收过多少情书,听过多少告白,见过多少暗恋。
可如果说她对哪场表白印象最深刻,她不记得了,只觉得对面都像求偶的原始大猩猩。
为了住宿条件好一点,当时她在学校附近买了公寓跟她的闺蜜住在一起。
可不知道哪个大猩猩查到了她的住址,大晚上的在公寓下面站了一宿,吹了一宿冷风。
她的闺蜜看到了,只说这人是在感动自己,在这里装什么深情呢。
当时温灵秀觉得她都不认识那个追求者,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
为什么那么要死要活的在公寓楼下面站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