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晨曦的微光中,曲锦书独立于庭院之中,身着素白长裙。
长发如瀑布般垂至腰间,仅用一条红色带简单地束着。
她手持红缨枪,红缨随风摇曳。
深呼吸一口气,气沉丹田,她手中的长枪也开始舞动起来,枪法越来越流畅,越来越迅猛,长枪所过之处,都卷起了一阵风。
赵景行打开房门,便看到这一幕。
初升的太阳透过树梢,洒在她的身上,将她专注的面容映照得十分生动。
这把长枪,在她手里果然是最合适的。
赵景行眼眸深处有惊艳之色闪过。
“王爷,曲三姑娘,吃早饭吧。”
突然,惊风端着吃食走了过来。
院中便有一张石桌,他将东西给放下。
突然,赵景行光着脚大步走过来,他在石凳上坐下,拿起包子就想往嘴巴里塞。
见到这一幕,惊风快要吓死了。
王爷这是怎么了?
他眼前的王爷,衣冠不整,头发凌乱,赤着脚,还没洗漱就要吃东西。
而且他这姿势和吃相,简直粗鲁不堪。
王爷以前不是最爱干净的吗?
今日是怎么了?
赵景行不理会惊风的震惊,他的用意其实很简单。
曲锦书一个女子,应该很讨厌邋遢之人。
只要自已足够邋遢,那她就越讨厌他,越不想靠近他,甚至主动搬离这院子。
太后只是让她照顾他,又没有让她一直盯着他。
她远离他之后,随便在王府找个地方待着,这样对他和她都好。
“小姐。”
云水见赵景行的这个样子,她也眉心紧皱,有点不敢靠近。
尤其是看到他居然还想用手去捞粥的时候。
关键时候,曲锦书来到赵景行的身边,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阻止了他捞粥的动作。
赵景行皱眉,像是个孩子一样撒泼:“我要喝粥,我要喝粥。”
他以为自已这样了,曲锦书应该很厌烦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