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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每次都扯这个,我不说了好吧!」
虹爱闹小脾气,一生气就不理我,我也没心情玩了,不惜冒着被举报的风险强退了游戏。
关上电脑,我起身走向衣柜,打开衣柜门,取出挂在最左边的一件白色衬衫。
他是父母大学毕业时送我的礼物,对我来说意义非凡。阿绅知道这点,所以让我换上这件,就代表一会儿是重要场合。
我取出衣架,将衬衫平摊在床上,打招呼道:「Hi,Jack。」
白色衬衫的扣子瞬间幻化成两只眼睛,一张模糊的脸出现在衬衫表面。
衣袖好似无风自动,像两只手朝我挥舞,Jack浑厚的嗓音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好久不见了,小宇,今天怎么想起穿上我呢?」
「是阿绅让我穿的,一会麻烦你陪我去见他。」我答道。
Jack高兴地答应道:「那太好了,好久没跟小宇一起出去了,还有虹,你最近还好么?」
「哼,除了这家伙给我穿的手机壳丑爆了,其他都还好。」虹没好气地抱怨道。
「不要这么在意外表,这手机壳很经摔不是么。」
「哎呀,你好烦呀!」
虹是我的第一部智能手机,Jack是父母送我的衬衫,他们是什么时候拥有意识的我已经忘了。
相比于我丢掉的那支签字笔,他们不仅能被动回答我的问题,还拥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和思考能力。
甚至有的时候,他们还会闹脾气、反驳我、或者要求我做什么,偶尔和他们交流的过程中,都会让我产生他们就是人类的错觉。
不过还好,他们依旧是依附于我存在的,虽然有时候开玩笑说会想代替我来生活,但我知道,他们仍就是服从我的意识的。
我换上Jack出门,阿绅提到的咖啡馆在隔壁校区,需要走十几分钟。
一进咖啡厅,阿绅正坐在靠窗的位置等,相比高中时的书呆子形象,现在的阿绅清爽帅气,眼镜给他加了几分文绉绉的书生气。
刚进大学校园那会,他就用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当上了班长,后来则是学生会主席、团支部书记……读研之后他才退了下来。
由于保了本校的研,很多老师还记得他,都说阿绅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这是当然的,毕竟当初阿绅用可以上清北的分数报考了这所我分数勉强能够到的「末流211」,理由当然是为了可以继续照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