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道理,赵一斗懂,萧权也懂。
所以血,岂能是胡乱喂的?
麒麟仰着头,舔着白起手臂滴落的血,美味极了!
是了!
是这个味道!
这久远而令人沉迷的味道!
麒麟瞬间忘记了主人的命令,对于野兽来说,有奶便是娘,给它血的白起,比赵一斗亲多了。
这时,赵一斗终于看见了麒麟嘴边的血迹,他等大眼睛:“白起!你疯了!你为了赢,你这么不择手段?”
在战场上,白起这个举动没有错。
快准狠地结束战斗,是一个护才应该做的本分。
这一次,白起第一次呈现出了战斗中的自主性。
第一次,便是让萧权刻骨铭心的一次。
白起这么做,要付出代价。
当初,萧权收服啸风,很大一个原因,啸风碰到了萧权的血,啸风认其为主。
可麒麟和啸风毕竟是不一样的物种,啸风没有实体,没有主人的命令,不会过于嗜血。
麒麟是实体,这么久以来,它一口血都没有碰过,没有尝过。
白起的血,就好像沙漠中突如其来的一口甘泉,让麒麟如沐春风,念念不忘,食之回味。
以后麒麟就算喝再多的血,吃再多的鲜肉,都比不上今天白起那滚烫新鲜的热血。
这些血液,会刻在麒麟这战兽的骨子里,刻在它的灵魂深处。
它饿太久太久了,就连人都不会忘记极饥饿时,那吃在嘴里的第一口食物,何况是兽|性满满的麒麟?
麒麟不会认白起为主,它只会把白起当做诱惑无比的食物,麒麟终其一生的目标,都会是吃掉白起!
吃掉白起!
吃掉白起!
皇帝轻叹一口气,白起真傻,麒麟乃战兽中的前茅者,麒麟觉得他好吃,以后若是再有其他战兽出现,麒麟一定会周知自己的兄弟:这个人,不错。
萧权红着眼,从半空落在地上。
踩着麒麟那大头的白起丝毫不在意,他威风凛凛,杀气腾腾,手臂上的伤口看都不看一眼。
白起收回那只踩着麒麟大长腿,回过身,冲着萧权乖顺地行礼:“主人,白起复命。”
四把惊魂刀制约住了麒麟,春晓图看似极轻,却和乾坤笔一样,有千钧重,它压在了麒麟的头上,麒麟已经动弹不得。
说实话,白起这一架干得是利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