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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章(第1页)

黄,「在我没搞清楚为什么他会把这笔钱留给我之前,我不可能收下不属于我的财产。」

伊莎贝尔黄耸耸肩,「你预备怎么去找答案?」

好问题,这事相当死无对证。

距离高中毕业已经过去快二十年,当时没有智能手机,也无社交网络账号,过往同窗早散落全国各地,除非是至交好友,否则无迹可寻。

现在科技发达,任何艰深刁钻的问题,只要输入搜索框内,总能找到答案。

但这一桩却不能。

杨思,你到底为什么要赠予我一大笔钱?

告别伊莎贝尔黄后,我打车去父母家。

时至今日父母还悉心保留着专属于我的卧室,里面陈设物件维持我去念大学前的样子,像是我个人的历史博物馆。

当代流行起断舍离,极简生活,我成年后搬家数次,每次都扔掉一大堆旧物,但此时此地要找到这桩悬案的答案,我才庆幸父母一直保存我小时候的记忆。

应付完父母的日常追问,饮下一大碗猪肚鸡汤,我终于被自由释放,得以进入原来卧室。

找到了,同学录里夹着一张毕业合照,年代久远,我们穿过时的蓝白校服,端坐首排的老师们服饰老派,现在看来已一眼识出年代感。

我当时是齐耳短发,干净利落的男仔头,在学校里似有不成文规矩,成绩越好的女同学头发越短,显得心思全部扑在学习上,那些将刘海打理得整齐美丽的女同学们是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女,平均拥有两名校外男友,书包里藏着五颜六色指甲油。

杨思站在最后一排角落,站得笔直,宽阔肩膀向下沉,显得脖颈格外细长,寂寂地看向镜头。因为照片年代久远,加上近大远小的原理,他的五官被压缩得几乎模糊不可见,但任何青春期少女都拥有不凡的直觉,能在这样一张数十人的大合影中一眼看见他,指着比指甲盖还小的他的脸问,「哎,他是不是你们班班草啊?」

何止,他还成绩优异,人缘颇好,听上去像是令人嫉妒的天之骄子。

可是,他去世了。

所以那些在学生时代闪闪发光的特质,令诸多同学艳羡不已的优点,原来都渺小得不值一提么。

在这场长跑中,你率先退出了比赛,无论你起跑多么潇洒有力,终点都不会再有你的名字了。

我放下毕业合照,被一种虚无击中。漫无目的地环顾了一圈四周,我终于划开手机。

「唐露,你还记得杨思吗?他好像最近过世了。」

唐露是我高中最熟稔的女同学,上下学形影不离,高考后我们填报了天南地北的两所大学,友情中断了一阵子,后来回到本市,才又重新联络上。

近几年因为忙于结婚生子,彼此关系又淡下来,成年人之间的友谊相当难搞,需要费时费力的经营。

过了一会儿,手机连续震动了几次,屏幕上发来对方不可思议的问号和感叹号。

她回复,「天哪,我记得他,怎么会?你怎么知道的?」

我顿了顿,决定先不透露与伊莎贝尔黄有关的一系列麻烦事,略心虚地东拉西扯:「说起来,你还记得当时班级里和他关系比较好的男同学是谁吗?不知道和他近几年还有没有联系。」

对面的输入光标闪烁了很久,像是打了字又删掉,让我心绪不宁,最后屏幕里弹出一行字:你不是他最好的朋友吗?

我一怔,「有吗?我都忘记了。」

唐露像是无言似的很久没回复。

我百无聊赖地去客厅绕了一圈,帮我妈洗了一盘水果,下楼倒了一次垃圾,像是处心积虑地要消磨难熬的时间。再次迈进卧室,手机屏幕上显示有一条未读消息。

「拜托,傅芸清,当时我们都知道你暗恋杨思诶。」

高一时我报了生物兴趣小组,因为我在生物这门学科上始终成绩一般般,所以想额外下点功夫。

没料想到生物老师是一个玩心不小的年轻人,他对生物兴趣小组的规划是带着组员们频频走进大自然,每周末都有要采集的树叶样本任务,或是观察在野外生活的小动物。

这类活动对提升卷面分数无甚作用,学期过半已经有不少同学退出,我还勉强支撑着,但父母对于我每周末回家都带回一双脚底满是泥巴的鞋子也颇有微词。

高中第一年尚未分班,我不认识杨思,只知道他是生物兴趣小组的组长。他人瘦瘦的,手长脚长,体育课上跑得飞快,似乎很适合在野外攀来爬去的样子。他性格开朗,常帮组里的女同学背大包小包,到了目的地,他才能把手臂上挂的不属于自己的重物都卸下来,三三两两的女同学立即汇拢过去,各自从包里拿出水杯小风扇之类的物件,顺便围绕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我比较硬气,觉得女生在体力上并没有什么弱势,所以一直背自己的包,远远看着杨思和那些带着帽子撑着防晒阳伞的女生们谈笑作一团,心里还稍有一点鄙夷。

期中考后的一个周五,我去实验室重做植物细胞观察的试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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