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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谢礼(第1页)

永安城

东市

商铺林立,四方奇珍汇聚,天下才子都穿行其中,不知哪家的名妓行首来了兴致,素手弹琵琶,声音宛转悠扬,唱得是少女怀春,唱的是才子佳人。

乔灵均却有些无奈,脑袋略痛。

眼下这种时候,不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却被一不怎么喜爱之人拉着上街买礼物,还真是……

可他虽觉得不合心,也觉得自己不愿意还不拒绝,有些虚伪,但人在京城,总不能事事顺从自己的心意,要学会容让才好,再说,夏兄的性子如何,与他无干,对自己已是极好了。

只是上了街,他还是有意识地和流连不去的夏兄走散了,自己一个人漫步。京城果然不一样,繁华至极,行人看起来多富贵,也许连守城门的士卒,都有一两门富贵亲戚。

此时正是文人才子云集的时候,到处有人吟诗作对,品评时文,看着年轻才子们意气风发的样子,连他也觉得胸中豪气一壮,如此风云际会之际,若不能成就一番功业,为百姓谋一方太平,也枉费他苦读诗书了。

忽然,旁边药铺里跌出来一个干瘦的老头。

里面的店小二用官话骂骂咧咧:“什么东西,又来骗药,你都半截入土的人,等死去吧。”

乔灵均叹了口气,那老人头发胡子花白,只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长袍,鞋子更是单薄,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瑟瑟发抖,周围的行人也都有些看不过去,可谁又愿意理会?又哪里管得过来。

老人的年纪。和他祖父也差不多,乔灵均自幼跟祖父亲近。推己及人,不自觉走过去。

他手里虽说银钱不丰,但如今住在夏家别院,吃喝也不用花钱,到是还能凑出几分。

刚走了两步,周围的环境忽然一静,竟有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差之分毫地穿过人群,停在药铺和老人中间,因为地方狭小,要在这样的位置停车。车夫的手段可真是高明之极。

尤其是车夫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顾盼神飞,机灵古怪,一点儿也没有老成持重的模样。

那店小二吓了一跳,刚一张嘴,想破口大骂,却一下子瞠目结舌。打了个哆嗦。

车上居然下来一头大老虎。

皮毛鲜亮,一下来就晃了晃脑袋,伸了个懒腰,眼神睥睨,周围的行人都傻了,一时间竟忘记逃跑。

那老虎也不动,抖搂了一下毛。就立在车门边。抬起腿,呃。撒了泡尿,然后又跳了上去。

“去,脏死了。”

车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那老虎出溜一下,又滚下来,这回嘴里叼着只荷包。虎目四顾,一眼看到旁边有个卖些粗麻布的小贩,老虎竟走了过去。

那小贩蹭一下,跑得比兔子还快,跳到后面的商店里,抱住柱子,只是老虎没追他,反而还莫名其妙地瞅了他一眼。

看见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疯了——一只老虎脸上难道还能有表情。更离谱的是,我怎么还不尖叫逃跑?主要是发生的太离奇,也太快,大部分人反应不过来。

老虎把荷包扔在摊子上,自己叼着块儿布料回去,把麻布扔地上,四肢脚丫轮番上去蹭蹭,这才又跳上车。

行人:“……”

怦怦跳动的心脏还在跳,惊吓已经变作惊奇。

马车却没走,相反,车窗打开,里面的人露出一个侧影,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到搭在车窗上的手。

手很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极短,手腕上只戴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露出半截月白广袖,只如此简单,但看到的人,就忍不住浮想联翩——不知是何等倾城佳丽,才能配得起这让人目眩神迷的玉手?

车夫已经跳下车,过去扶起那个老人,走到车门前,车里的主人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一件黑色的大斗篷甩开,搭在了老人的肩膀上。

那老人就像受到了惊吓,手无足措,完全不敢动,一双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惶恐。

咕噜噜,旁边药铺门口站着的两个客人,不小心窥视到主人露出来的半张脸,竟站立不稳,从台阶上摔下,一头栽倒在雪堆里,动也动弹不得,却还是使劲扭着脖子看过去。

乔灵均也呆住,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他早过了慕少艾的时候,也从没有觉得女人美貌有多重要,可此时此刻,却觉得古人说女人能倾国倾城,果然有道理。

要是眼前的美人想去做祸国的妖姬,一定不太难,但她太端庄,用妖这个字又是如此不合时宜。

也只是惊鸿一瞥,车窗就关上,仅仅剩下那女子残留在人心里,永远不会褪去的余声。

“去城东万流居,找祝不知。您是长寿之象,可享天年。”

那老人一惊,马车已经走远,他也不知为何竟然信了,一步一步,蹒跚向城东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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