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劲地安慰自己,直到以前的一个女同学告诉我她的住处。
我找到了她,她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两岁大的样子。
我戴着帽子,用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我怕他们认出我来。
我就站在他们面前,听小女孩叫她妈妈,叫男人爸爸。
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
生气吗?
说真的,很气,我恨不得当场弄死他们。但我忍住了,毕竟在里面待了三年,我不想再进去了。
这个男人我也认识,大学同学,曾经媛媛的追求者之一。
更可气的是,从女孩的年龄来判断,我前脚刚进去,他俩就好上了。
我TM是大冤种是吧?白白替她坐了三年牢?
我没有当场找他们麻烦,我记住了他们家的地址,这事肯定没完。
我得要一个说法,凭什么?凭什么要TM这样对我。
我约了哥们王旭,当晚喝得烂醉如泥。他劝我说,这年头,很现实,让我看开点。
我就想问问,这事搁谁身上能看开?
她姓熊的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必然让她过不好后半生。
为了她,我付出了多少?
大学刚毕业那会儿,我俩被分到同一个实习公司。才去没两天,高管就对她有别的想法。
我们辞了职,用手里仅有的一点钱租了房子。我怕她受苦,就让她在家待着,我去工作。
白天我发传单,晚上去酒吧兼职服务生,一天也能挣两三百。
我们合计着,苦个两三年,手里有点钱了,就盘个小店,一起打理。
我们省吃俭用度过了最艰苦的三年,手里存了几万块钱。
原本打算盘个小店,双方父母却催着结婚。我们双方父母都很好说话,她家彩礼只要了两万八,我爸妈也拿出一辈子的积蓄,在县城买了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