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吧离开,回宿舍睡觉。
上午有课的话,就少睡一会儿;没课,就睡到中午。
下午有课的话,就去上课;没课,就来我的出租房这里溜达。
我问他,凌晨四点多回宿舍,室友没意见吗?天天一个人到我这溜达,是没朋友吗?
他解释说,到了大三这个阶段,室友都出去和女朋友同居了,寝室只剩下他一个人。
至于到我这溜达是不是因为没朋友,他说在认识我之前,他可从不来这附近溜达……
他一本正经地讲着这些,比油嘴滑舌的男同学有魅力多了。当时我是这么感觉的。
有一天,他很认真地问我:「以后每天中午,我能不能到你这里来找你?」
我知道,他指的「我这里」就是我的出租屋。
看着他清澈无邪的眼神,我问他:「你还真把我当成你女朋友啦?」
「当我妈也行,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想当你爸爸!」我打趣道。
他的脸色,一下子黑了下来。
也许吧,是我玩笑开过头了。
但试问,哪个女孩子不想,一边拍着男朋友的屁股,一边让他叫爸爸呢?
看着他不高兴的样子,我安慰他:「好吧,中午你没事儿的话来找我,但不能打扰我学习。」
他重重地点点头,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
张子凡很安静。
他每天中午到了我这里,第一时间把窗帘拉上,甚至门缝里透进来的光,他都要想办法堵住。
然后就是睡觉。
如果我同意的话,他就躺在我的大腿上睡;
如果我不同意,他就自己抱着一个枕头睡。
在他睡觉期间,我可以看书,但不能开电脑,因为他不喜欢电脑屏幕散发出来的光。
除了这一点点小癖好,其他的事情,他对我言听计从。
我说饿了,他就点我爱吃的外卖;
我说渴了,他就点我喜欢的奶茶;
我一扭脖子,他就跑过来给我按摩,放松肩颈;
我来大姨妈之前情绪不好,发脾气,他也极其包容……
我很喜欢这种不急不躁的、平静的生活,我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空间,细水长流的生活让人心安理得。
我也说不上来,和张子凡之间算不算爱情。
但是,有一点,我很明确,他很需要我,他很怕我,怕我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