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铤给我们双方父母和殡仪馆分别打了电话,声音沉重而哽咽,表情冰冷又决绝,我呆立在原地,怀疑他是否有精神分裂。
直到他一步步向我走来,捏着我的后颈将我提起,语气恶劣到令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说,「养你的人都死了,你还要死皮赖脸地继续活多久?」
然后我炸毛了。
这似乎是戴安的应激反应,这具猫体感受到了于铤的不怀好意,向他亮出了锋利的指甲。
于铤「啧」了一声,大步流星地将我扔进了阳台的猫笼子里,「小畜生,你等着给她陪葬吧。」
我被摔得眼冒金星,老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我是不是穿到了平行世界?不然于铤怎么会对我的死是这种反应?
于铤和我是大学同学,他家庭条件不好,但是本人上进又聪明,学院的老师没有一个不喜欢他。
再加上他那张脸实在是生得极好,哪怕只是穿着简单的白T往那一站,挺拔的身姿就能吸引绝大多数小姑娘的眼球。
我也是视觉动物,心动只需一瞬间。
更别提他偶尔会因为无法掩饰经济上的拮据,而露出的那种面红耳赤的困窘,简直是激发了我用之不尽的怜爱。
是的,鲁迅说得对,当一个女人觉得一个男人不仅可爱还可怜的时候,那她就彻底沦陷了。
我们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毕业的时候见过了双方父母,我十几岁作天作地的时候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早婚,可遇见了于铤,好像也没什么不行。
我爸妈一个高兴,顺带着把于铤的工作给解决了。
当时于铤有点尴尬,那家设计院正是他备考的目标,录取率只有百分之二,他每天埋头苦学到凌晨,可还没等到大显身手,就被他们二老轻飘飘的一句话给搞定了。
结婚以后,免不了有人开玩笑说他吃软饭。
最开始他还会冷脸,久而久之也学会了社会人的圆滑,在外人面前揽着我说一句,「那多谢老婆大人肯赏饭吃。」
他体贴、温柔、责任心强,最重要的是快要三十岁了还没发福……
没有人不羡慕我们的婚姻,他们都说,只有于铤这样的男人,才能让我随心所欲地做一辈子的小公主。
公不公主公主倒是无所谓,主要是和他在一起我很安心,虽然我们之间从没有过那些轰轰烈烈的情节。
于铤经常说,平淡是真。
我真的一直以为他很爱我——在我死去之前。
我父母来了一趟,几乎哭得昏死过去,又跟着殡仪馆的车将我的尸体拉走了。
我疯狂地大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