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都是优势方主动提和,劣势方顺坡下驴,双方握手言和,其乐融融。
还有一种情况,棋局还很复杂,双方优劣难断,各自投鼠忌器,都没有取胜的把握,又怕输掉,这时候一方提和,也情有可原,对手如果是同样想法,那就签字了,如果心有不甘,觉得还有希望,说一句‘再下下’,那双方就再下下,只是先提和的那个无论如何不会再提和了。
只是一点,劣势方最好不要提和,以免自取其辱。
现在杨无敌手握多兵优势,处于攻势,毫无疑问是有提和的权利的。
仅从棋局来判断,叶知秋没有理由不答应,这棋守和就很好了,还要啥自行车。
但是现在团队落后啊,每个人都得拼尽全力才行,她还有一个卒呢,而最给她信心的,是红方的时间,老是在十几二十秒间徘徊,这难免给人遐想。
还是那句话,坚定守住,就有办法!
但要是直愣愣的说不和,未免有点儿不尊重人了,这棋你还想赢咋地,那不就是想捡漏嘛。
思来想去,叶知秋只有装聋作哑,低着头就当没听见,一个劲儿的猛走。
杨无敌有些郁闷,你想干啥?你到底想干啥!
好啊,你想走,那咱们就走着瞧,我看你怎么赢我!
杨无敌带上了三分火气,把马往棋盘上重重的一拍,然后伸手按钟,胳膊收回来的时候动作大了一下,袖口带到了棋盘上,一下就把自己的老将给扫到棋盘外去了。
棋子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响,杨无敌愣在当场,不只是他,所有人都是一愣,只有裁判玉无双施施然站了起来,走过来先把棋钟暂停。
棋手碰掉棋子,若是在平时也没什么,把棋子摆好重下就是,但在正式比赛中,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这事是甲鱼的臀部——有规定,那就得按规定办事。
中国象棋协会编写的《象棋竞赛规则》第五章第九条规定如下:
(棋手)碰乱棋子时,碰乱方应在自己用时内摆正,不判罚。如已按钟或按钟后碰乱棋子,当对方时间内不足3分钟时,判碰乱方负;对方用时在3分钟以上(含3分钟),为其增加3分钟用时。碰乱棋子的标准为2个及以上棋子离开交叉点或将棋子碰出棋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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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即是说,在自己的时间里,碰乱了棋子,及时恢复就行,但是在对手的时间里,就视为占用对手时间,干扰对手行棋,必须要加以判罚。
这个规则的诞生,还是和大名鼎鼎的胡司令有关。
在2009年首届全国智力运动会,胡司令和湖南棋手谢业枧的快棋比赛中,谢实战获胜,但中间碰掉了胡荣华的棋子,胡荣华当场提出疑义,但当时没有这类规定,谢业枧于是获胜,并在那次比赛中取得了冠军。这次事件之后,碰乱棋子的规定便产生。
实话讲,这个规则的存在很有必要,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然而判罚的尺度如今却饱受争议。
在这个规则诞生之初,象棋比赛的时间还很充足,慢棋基本用时一个小时起步,那时候棋手的剩余时间还是能保持在一个安全的范围内,这时候被碰乱棋子,给你加3分钟,是给被干扰的棋手时间补偿,找棋子,摆棋子,顺便平复心情,比赛继续,啥也耽误。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生活节奏逐渐加快,连带着象棋比赛也跟着大提速,到如今,慢棋的标准已经降到了二十分钟,十分钟的快棋,五分钟的超快棋大行其道,甚至连三分钟的特快棋都冒了出来(笔者认为这是瞎胡搞,不如干脆比手速算了)。
这种情况下,3分钟的判负标准就显得太苛刻了。
事实上,现在绝大多数棋手下到后面,都在一分钟以内进行生死时速的较量,很多甚至在超时线上徘徊,这种紧张的状态,又加剧了棋手出错的可能。
在最新的象甲比赛中,短短八轮比赛居然出现了五次碰乱棋子的情况,其中四次判负,仅有一次因对手的剩余时间大于3分钟,又加了3分钟继续比赛。
这种情况频繁出现,裁判确实有必要考虑一下,棋规是否有及时修改以适应实际的必要,毕竟棋迷们都是来观看比赛的,不是打赌谁会打乱棋子的。
至于修改的方向,一是可以降低判负的时间,比如一分钟甚至三十秒,或者不看时间,直接给被干扰的棋手一定的加时补偿,这当然是笔者的一点浅见,目的还是为了提高比赛的观赏性。
这些都是后话,既然现在有规定,那就按现在的规定来。
杨无敌的命运,现在要由叶知秋的时间来决定。
那么问题来了,叶知秋的时间到底够不够3分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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