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或者拆散你们。」
她顿了顿,露出一抹堪称慈祥的笑容。
「当年你们的确不合适,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你们都成长了,我也老了,不会再干涉你们。」
我垂下眼眸,好一句这么多年过去,您说得可真轻巧。
当年我们在一起没多久林典的妈妈就找到了我。
彼时她倒也没说什么狠话或者甩一张支票叫我滚。
不过是同我聊了几句,并得出「你们走不远」这个论断。
换句话说,在林妈妈眼里,我不过是她儿子情窦初开的玩物,林典大了,也该谈个恋爱了。
但令她失望的是,林典对我并非一时兴起,我们彼此相爱,在一起越久越觉得契合,什么三年之痒五年之痒,在我们这里从来就没出现过。
那时候我们彼此认定,对方就是唯一契合灵魂。
可。
林典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
而我家境普通,顶多算个中产。
林典家的厕所比我卧室还大。
跨越阶层的爱情,注定会败给现实。
我们在一起的第6个年头,林典亲手打了两枚戒指。
没有蜡烛,也没有玫瑰,他只是在我煲汤的时候,从背后环了我的腰身,将那枚戒指戴在了我的左手无名指。
我心尖儿颤了颤,想起他妈妈愈发频繁的刁难,以及我躺在ICU的父亲。
我爸爸得了癌症,家里房产都变卖了,也只够支撑几个月的医药费。
「嫁进林家,需要签婚前协议吗?」
我看着那枚戒指,说得半真半假,像是玩笑又像认真。
林典对他妈妈的反对毫不知情,只当我是在揶揄。
「不需要,你这辈子也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我的鼻子酸得厉害,赶紧摁了摁眼角不想被他发现我在哭。
我知道他是真的想娶我,而我亦是真的决定要离开。
毕竟我收了他妈妈的钱救我爸爸的命,就要按照他妈妈说的去办。
10
一句话勾起诸多过往。
但林妈妈今天显然不是来同我叙旧的。
「您今天来找我,所为何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