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为王学佳的模仿行为而提出抗议。要知道,那个巨星现在的代言费都是几千万级别的,相比起来王先生的五百万就很便宜了。而且等到王先生真成了一线巨星后,广告片再以王学佳的本名播出,可谓是一箭双雕,万无一失。」
面对人家如此的诚意和财力,王学佳没有拒绝的理由。而且他和小孙查了一遍,发现这个巨星一直也没有派人来谈过。这说明他要么是不信乌鸦王的威力,要么是压根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觉得凭他的势力,王学佳不敢学他。这真是一举两得,即挣了钱,也教训一下这个不给面子的家伙。签约气氛十分友好,双方把酒言欢,签成了合约,然后就开始拍广告。这是给一款新手机代言的广告,大制作,画面宏大,王学佳拿出全部本领,加上对方高明的化妆技术,真的把这个巨星给演的惟妙惟肖,足以乱真。
然后这款广告在各大电视台播放了一天后,王学佳就收到了广告公司付给的全额支票,他和小孙正兴高采烈的讨论分钱的时候,法院的传票紧接着也到了。那个巨星状告王学佳和广告公司,以假乱真,冒用他的名义为山寨手机代言,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索取十倍的赔偿。
小孙开始完全不当一回事,他们模仿别人太多次了,这根本就不违法,这次拍广告就违法了?他们信心满满的上了法庭,小孙侃侃而谈:「我们拍的广告根本就没说是谁啊,不能说王老师的发型和服装和他的一样,就说我们是刻意造假吧。广告公司也可以作证啊,我们的合同里没说要冒充他的名义啊。」
对方律师严肃的说:「请法院注意,对方不仅仅是模仿我的当事人,而是在广告上打出了我当事人的名字!虽然字很小,也是在边角上,但毕竟老百姓是能看见的,这就是以假乱真,冒名顶替,利用我当事人的名声还获取不当利益!模仿是不犯法的,但这样假冒就是犯法的!」
小孙不服,要求提供证据,法院提供了从各电视台播放的广告片,小孙认真一看,汗顿时下来了:看电视时没注意,现在用大屏幕一放,果然能看见边角处有那个巨星的名字!小孙赶紧说:「这不是我们的主意,一定是广告公司擅自违约干的事!」
没想到广告公司一口否认,说当时请王学佳时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是让他冒充巨星来拍广告的。合约里就有这一条,说完,当庭展示了合约,里面有一句:广告完成后播出时会以该巨星名义播出。小孙大吃一惊,他明明记得当时说好的是「广告完成后播出时,不会以该巨星名义播出。」这个「不」字一字之差,意思天差地别,自己当时怎么没发现呢。现在想想,当时广告公司的人一个劲的灌酒,自己也已经有些醉意了,而且这么做对广告公司一点好处都没有,是明知犯法的事,广告公司赔偿的钱要比演员多好几倍,所以正常来说广告公司根本不可能在这种条款上做手脚,因此他把注意力都放在与付款相关的条款上了。想不到在这个不起眼也没必要注意的条款上栽了跟头了。
铁证如山,法院最终宣判王学佳和广告公司败诉,要赔偿巨星几千万的损失,王学佳要承担其中的一千万。作为一个团队,小孙自然也脱不了干系,他们俩得共同负责。
两人把这段时间挣的钱都搭进去还不够,把之前两年挣的钱也都掏出来了,凑够了剩下的那五百万。虽然没有负债累累,但也算是盆干碗净,家徒四壁了。只是小孙始终想不明白,那广告公司的脑袋让驴踢了吗?为什么会弄出这么一条两败俱伤的错误合约来呢?
尾声、返璞归真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娱乐圈里的风透得更快。很快就有消息传出来,说这次的事根本就是一个局。小孙气急败坏的告诉王学佳:「妈的,这帮混蛋是一伙的!那个巨星本身就是那个广告公司的后台老板之一,广告公司赔再多的钱,都是左手放进右手的事。他设了个局,故意弄了那么一份有破绽的合约,然后把我们和广告公司一起告了,他的钱只是倒到手,咱们可是真金白银的拿出来,被罚了个倾家荡产啊!何况,听说他这次的事还得到了很多还没被咱们点名的明星的支持,他们给这个骗局出钱出力,就是为了把咱们干掉啊!妈的,我跟他没完!」
王学佳倒是挺平静:「算了吧,你看有那么多人支持他,说明那些人都恨咱们,咱们这两年干的事确实不地道,也许这是天意吧,借他的手来惩罚咱们。我认了。」
小孙一听急了:「不能算了呀,咱们得挽回损失啊。我想过了,你先模仿他演上几场,让他倒霉,然后我又想了个更安全的挣钱的路子。你不知道啊,现在有些小演员,苦于没有话题炒作,红不起来,他们找到我,愿意出钱,让你再网上宣扬要模仿他们,然后他们出来骂你,你再回骂,并且威胁他们。他们再骂你,并且表示不怕,这样骂来骂去的,你也不用模仿谁,还有钱赚,他们不用担心被你模仿了倒霉,而且骂来骂去的,自然就红了。这方法虽然比不上之前来钱快,不过没人恨你,也稳妥啊。」
王学佳连连摇头:「我再也没有这份心思了。我想过了,这两年来大起大落,钱也挣过了,名也出过了。可一天安心日子也没过过,整天研究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