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低着头,这狗东西,他是怎么发现小馄饨有问题的?
而且,他竟然知道我的闺名,真是见鬼了。
「这是特意为公子做的,小的怎么敢随便吃,还是公子你吃吧。」吃不死你的,赶紧吃吧。
「是要自己吃,还是要让我找人灌?」景煜眼皮都不抬一下,铁了心要给我点颜色瞧瞧。
「多谢公子赏赐。」我咬咬牙,端起碗吃了几口。
还好我没那么恶心,吐口水或者擤鼻涕到他碗里。
反正是干净的草木灰,吃了说不定还能补钙呢。
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我才又心安理得地吃了小半碗之后,打死不再吃了,谁跟他一样,大半夜的吃宵夜。
「公子,我减肥,吃不了这么多。」
我这十五年来可是养生得很,不熬夜、不吃消夜,这辈子肯定能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至于景煜这个狗东西,这么多陋习,人品又不怎么好,多半是要英年早逝。
看我吃得坦然,景煜有些不可置信地皱眉,不够也没再为难我,大方地把我赶走了。
我收到了来自狗主人的赏赐?或者说是赔偿?
反正我得了五两银子,这是月例之外的。
对,我来做厨娘是有月例的,每个月二两银子,还没别人随手的赏赐多,我可真是个廉价劳动力。
景煜,就是一个妥妥的资本家。
我在家中的时候,手头没什么资产,偏安一隅,有吃有喝有住,也没想过要存钱。
都怪景煜,结束了我的米虫生活。
现在不想为别人打工,自然是要存钱跑路的。
只可惜,我全身上下就这么五两银子,存钱之事任重而道远。
该怎么样,才能快速来钱呢?
没想到我还没想好怎么快速搞钱的时候,景煜那狗东西竟然馋上了我。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发生了烟灰事件后,景煜便要求我顿顿亲自给他送饭。
于是为了得到赏赐的小费,我伺候起他来,更尽心尽力了。
给他变着花样做好吃的,对他殷勤得很。
没想到,这份殷勤被他误会了。
大男子主义的景煜认为我是对他心存爱慕,而他十八岁了,想着母亲总是想往他房里塞人,但是他都没同意,也被母亲烦得很。
但他奇异地看我还算顺眼,便想着,把我收了房也不错。
最起码我的长相看起来还可以,又做得一手好菜,他勉强收了我也不算太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