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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天外来剑说生离(第2页)

三个时辰后,正是星月交辉之时,只是今天晚上乌云密布,一点星光月色也没有。

众人聚集在店外,唐逍问道:“明珠,你的伤势怎么样,能不能自行赶路?”

明珠点点头:“公子还不知道我吗,我的伤早就不碍事了!”

明明伤口还有丝丝血迹渗出来,她却满不在乎。

唐逍知道她是头大老虎,妖兽的恢复力不是人类能比得上的。而且她本就是山林之王,从三分镇往西都是连绵的群山,她正是如鱼得水,说不定比他们所有人都强呢。

他当机立断:“那我们就不要马车了,展开身法,迅速追上去!”

几道人影立即没入了浓浓的夜色之中。

从金陵往广德的大道,在三分镇拐了个弯之后,便一头扎进了连平山脉之中,途中只有一个县城,叫做“婺县”,乃是一座山城,只有千把户人家,比三分镇多不了多少。

舍弃了马车之后,七人的速度反而快了许多,他们最弱的都是半步丹境,速度都比七阶妖马快,又可以翻山越岭穿捷径,于是一天以后就赶到了婺县。

但他们还是没能追上东海商行的队伍,婺县一片平静,不像有大队人马经过的模样。

唐逍本想停下来,看能不能等一下东海商行,叶无蝶却说什么也不同意。她说唐逍应当尽快赶到丹郡去,她可没忘记无智上人说的,丹郡好像出事了,急需唐逍回去。

她完全可以先去广德,在那儿等东海商行的大队人马。

于是七人继续全速前进,又奔行了两天,终于赶到了广德城下。

在这儿就该分路了。叶无蝶与萧氏兄弟进城去等东海商行,彭趣与东方桃一起乔装打扮回京城去,唐逍则带着明珠赶往江城渡江,往丹郡而去。

唐逍细细地叮嘱着叶无蝶,足足说了一刻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在生离死别。

终于把该交代的不该交代的全交代完了,唐逍和明珠、彭趣、东方桃绕过广德往江城去。他们一起渡江,到了江北,在阴风山脉山口分开,一往北面,一往西北。

每当站在江船上,唐逍就会想起方柔,他们就是因为前后只差错了一条船,就引起了后来那么多事情,于是唐逍就自责得想扇自己几个耳光。

而一回到阴风山脉,唐逍又想起了方余,想起了与她一起抵抗兽潮的经历,于是又恨不得扇自己几个耳光,自己这是多无能啊,连两个小女孩都没能保护得好!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便看到一头大老虎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忍不住问道:“明珠,你这是做什么?干嘛又变回虎身了?”

明珠能够在人身与虎身之间自由切换,但每一次切换都是需要消耗妖元的。而且她现在已经习惯了人身,连攻击手段都变成了用剑——天枫剑丢了,唐逍又在江城为她买了一把,名叫“青罡剑”,乃是上品玄器,虽比不上天枫剑,却也差不多够她用了。

明珠笑道:“公子,在山林里,我比你可要快得多。你骑上来吧,我驼着你走!”

唐逍有些犹豫,随着她天天陪在他身边,他已经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看待,虽然她已经上千岁了,若是论寿命来说,她要比他“高寿”好几十倍。

她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能随随便便骑在她身上呢?这要被人知道了……

明珠却没有他那么多复杂的想法,摇了摇脊背,催促道:“公子,你还在发什么呆呢?快上来吧,你就不想快些赶回丹郡,看看那儿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逍一直不善于和女孩子打交道,包括母老虎在内,最终往往都是他屈服。

于是他骑上虎背。明珠低啸了一声,迈开四蹄,刹那间消失在茂密的大森林之中。

事实证明,她的速度的确要比唐逍快了不少。身为山林之王,她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而且妖灵境的她,自带着一股凌厉的气息,纵然阴风山脉里的妖兽极多,还不乏七阶、八阶乃至九阶的,但只要她耸一耸脊背,一座山上下都不会有半个妖兽敢于露头。

于是一路顺顺利利,七八天后,唐逍就赶到了丹郡城下。

急急忙忙进了城,唐逍直奔西十四街。当初他给孔燕苇、郑秋燕等人买的宅子就在这儿。

西十四街上有个小院子,前后足有三进。临街是三间宽阔明亮的大屋子,大门上挂着一块红底黑字的木匾,上面写着“方正食品行”五个大字;从食品行侧面的一条小巷子进去,便是只有七尺宽的院门,进去是个小院落;二进是一排五间大屋子,三进则是花园里的两座小楼。一圈围墙围着整个小院,柳树从墙头上伸出来,苍翠欲滴。

唐逍记得他离开的时候,这个食品行已经开业了,郑秋燕等十几个妇人一边经营铺子,一边照顾二十多个小孩;她们和左大勇都住在二进那几间大屋子里,三进则是孔燕苇带着孩子们,整天教他们练武、习文,同时也在照顾着病情刚刚稳定的方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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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方余,虽然还是昏迷不醒,至少不会流哈喇子,灵魂也有了一些波动。

这几个月过去了,也许她的情况又要好了许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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