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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章(第1页)

女人越来越狠。有几次在实施强奸犯罪的时候,被害人求王强别杀她们,最终王强还是把她们杀了,而且杀得很难看,故意让被害人死后裸露。

这些还不能让他满足,他一直捉摸着干更大的事儿!那就是抢劫运钞车或金银首饰店、典当行,这些离「钱」近的行为。只是这种抢劫的难度很大,用刀是不可能的,需要用枪。于是王强带着几万元去了广州买枪,但是就当他要掏钱交易的时候,他又怀疑卖方可能是便衣警察,于是转变了心意。王强的疑心和警觉性很重,这也是为什么他迟迟没有落网的原因。

接下来,王强愈发地不能控制自己,在犯罪之路上越来越嚣张,他的行为已经从:为了钱而去抢劫,变成了杀人有瘾,以杀人奸尸为目的,顺道抢劫。然后就出现了我们开头说过的那些案子,至此,我们也能理解了,为什么「小个子」在抢劫的时候并不在乎被害人是不是有钱的。

因为王强已经是完全的心理变态了。

王强落网后,和他一起作案的其他犯罪分子依次落网。

开庭当天,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人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一波又一波的被害人亲属被叫到庭上来。

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除了两起强奸案外,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王强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时间、地点说的都十分清楚。

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的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即使十年前犯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指认犯罪现场

王强指认犯罪现场

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指责、谩骂、哭泣,王强神色平静,表情毫无波澜。

在几十起案件中,不少害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王强听说要让他赔钱,一脸不屑道:「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说半道儿,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

当另外几个被告人在庭审时纷纷将罪行推到王强身上,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时,王强说:「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

他用这句话结束了庭审。

2005年4月28日,沈阳市法院对杀人恶魔王强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王强的另外四名同伙,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20年。

王强犯罪动机分析

王强,又是一个连环杀手。纵观他的经历,「人间观察团」为其作案动机做出了以下几个分析,供大家参考:有心理变态人格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王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表明:他没有精神疾病,但有心理变态倾向,但其在实施犯罪时,有行为能力,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影响死刑的最终结果。

有研究表明:精神病患者不关注现实世界,因而很难成为连环杀手。值得注意的是,王强具有的心理变态人格的官方名称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与本专栏的另外一名连环杀手:龙治民,非常相似。他们的犯罪是都有计划有预谋的达成,并不是不受控制的、动机较模糊的。

王强具有高度的攻击性,喜怒不形于色,缺乏羞惭感同理心愧疚感,自我感觉很特别,认为自己有「资格」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均符合这种人格障碍的特点。具有扭曲变态的复仇心理

我们在前面的案件中提到过,王强杀害了大量情侣,还因杀干洗店老板看不起他而动手杀人。

被害人皆是被尖刀刺破心脏或被一击致命的,说明王强的杀人手法娴熟,残忍。在杀死女性被害人后,奸尸、并把被害人尸体摆出羞耻的造型,带着极强的泄愤意味。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在报复什么?这种扭曲变态的心理是怎么来的呢?

原因有二:

第一,母亲改嫁、支离破碎的家庭使其没有幸福的家庭,流浪后成为乞丐被人欺辱,加上妻子的出走,使得他对幸福之人、对情侣的仇恨、对女人的仇恨逐渐升级;对看不起他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王强在劳教期间,没有悔改之心,反而不断模拟杀人手法,目的是回归社会后继续犯罪、加重报复。他曾经说过,「我如果不杀了对方,那我就一定逃不了」。所以真正决定王强犯罪行为的核心,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报复心理所导致的。多种犯罪动机并存

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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