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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章(第1页)

地。

杨树彬其人及碎尸动机分析

落网后的戢红杰、吴宏业、杨树彬、张玉良

落网后的戢红杰、吴宏业、杨树彬、张玉良

被捕之后,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很快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杨树彬,则开始装疯卖傻。在警方公布的视频资料中,他瘫坐在审讯椅中,对警方的所有问话充耳不闻,权当自己是个聋子。审讯陷入了被动。

见此情形,许建国再次主动请缨,要求亲自审问杨树彬。于是,在11月的一个午后,许建国走进了审讯室,在杨树彬的对面坐下。

「杨树彬,你认识我吗?」

这个问话大大出乎意料,杨树彬终于抬起头看了对面的人一眼。入眼是一个胖胖的,眉目慈善的中年警察。

「不认识。」杨树彬迟疑着答。

「你再看看?」许建国不慌不忙。

这一次,杨树彬仔细端详许建国的眉眼轮廓,似乎唤醒了悠远的记忆:「啊……你是……」

许建国点点头:「老同学,我们有快20年没有见面了吧,今天我在这里给你交个底,你没有任何机会了,甚至活在这个世界上时间都不会太多了。无论对谁,你都该有个真正的交代了……」

这一次,杨树彬开口了,但他没有讲把他送上通缉令的那桩案子,而是从自己小时候开始讲起。原来,幼年丧父的他,从小就不服管教,家人把他送到五台山学武,学成归来的杨树彬,更加信奉弱肉强食的真理。

在杨树彬20岁那年,他被一个叫「关胖子」的人真正「带上了道」,并且在道上混得了「发哥」的名号。一开始,他并不敢真正参与抢劫,只是在一旁观看,但是也分到了钱,自此,杨树彬发现,原来干这一行来钱这么快,于是越发大胆,一跃成为团伙的骨干,也彻底挣脱了社会公俗良序的约束。

1998年11月,杨树彬和人在台球室发生了争执,他直接拔刀刺死了对方,随后逃窜。至此,身上背着命案开始逃亡的杨树彬连法律都不再敬畏,并且在罪恶的深渊里不断滑落。

这一年的年底,杨树彬南下到广东佛山,抢劫了一位陪侍女性,这是杨树彬第一次以陪侍女性为目标。不久之后,杨树彬和同伙再次作案。

两次抢劫案,被害人都报了警,其中一次,警察抓住了杨树彬的同伙,这个同伙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时,已经是亡命之徒心态的杨树彬,开始反思总结:两次作案,都是因为留下活口导致自己险些被抓,如果要规避这种风险,那么就必须做干净点,绝不留一个活口!

于是,杨树彬迅速从单纯抢劫,发展到开始杀人。

那么,固定选择陪侍女性为目标,是因为对这个人群有特殊的癖好吗?还是说有什么心理上的诉求?

杨树彬的回答可能会让习惯复杂思考的人大失所望。答案很简单,两句话:好接触,来钱快。

从这个回答就可以看出,杨树彬根本不在乎这些被残忍杀死后分尸的女性是和他一样的人类,而只不过是他猎杀的对象而已。在他眼里,杀这些人不是杀人,是杀猪。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当时对李莉李璐姐妹,可以那样毫无心理压力地施虐。

在同伙数次被抓落网之后,杨树彬却频频凭借自身的体能优势和反侦察能力数次逃脱,而在逃亡的过程中,杨树彬发展了长期同伙吴宏业、张玉良。

当杨树彬带着吴宏业张玉良南下深圳时,他们遇到了戢红杰,当时才20出头的戢红杰,成了团伙的最后一名固定成员。由此,他们发展了一套固定的作业流程:

首先,由戢红杰以陪侍人员的身份,在娱乐场所打探消息选择作案目标,随后,杨树彬扮演的大款开始出场。鱼儿上钩之后,则引诱到事先租好的高档公寓猎杀。

杨树彬的掌控欲甚至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每次作案前专门购买的手机号必须是777、888这样的吉祥号;用作猎杀场所的出租房必须是高档小区;租的房子必须有浴缸,这样方便肢解尸体;不可以用斧头砍砸尸体,以免声响惊动邻居;到银行取款时必须戴帽子遮挡面部,防止被监控拍照……

就这样,他们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连续作案,足足杀害了10名女性!并且无一例外,都是碎尸至面目全非后抛尸、逃匿。

为什么杨树彬这么偏爱用绞肉机碎尸呢?

一般来说,杀人后碎尸,无外乎三大诉求:代偿、报复、自保。

很明显,杨树彬属于第三种。还记不记得我们之前说过,杨树彬团伙犯下的连环案之所以多年未破,正是因为尸体被破坏到面目全非、无法追溯受害人身份,以至于案件陷入僵局?

杨树彬团伙正是从规避风险的目标出发,选择了用绞肉机碎尸至面目全非后再抛尸:还有什么能比一团连指纹都找不出来碎肉,更能掩盖受害人身份呢?

「割头绞肉馅」,听上去很惊悚,也确实十分血腥,但是绞肉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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