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A级通缉令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发的。专案组为了确认靳如超的作案可能性,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
为了防止有瞒天过海的情况发生,刑警们需要确定案发现场每一个人的具体位置,房间内的家具摆放,并且画出图进行记录。
法医们也马不停蹄地对遇难者们进行尸检,以确认每一位遇难者的身份,以及其死亡原因是因为爆炸导致的坍塌还是其他原因。
负责现场勘查的专业人员需要找出每个现场的炸点位置,计算出炸药重量,分离出炸药成分。
在棉纺三厂的16号楼废墟中,警方发现重要线索:一本《化工手册》,里面全是关于配置炸药的资料。还有一张1999年8月26日的《燕赵都市报》的剪报,上面有这样一条新闻,某村民从北白砂村村民王某某处购买自制炸药,被刑事拘留。而这个楼,正是靳如超的居住地。
进行外围调查的警察们对潜在的目击者,例如清洁工、晨练者、出租车司机,以及早点摊贩们进行了细致走访。
专案组还专门调配警力对周边地区从事制造和销售炸药、雷管等违禁品的人员开始了调查。
最重要的是,专案组需要确认:一个人在45分钟内究竟有没有可能独自制造五起爆炸案。根据现场勘查得到的炸点位置,专案组专门实地进行了模拟实验。
假设嫌疑人事先已经把炸药运送并隐藏在爆炸地点附近,那么他在16日当晚只需要把炸药放置到位,插上雷管导火索,然后点燃。这样一来,所需的作案时间大大缩短。
通过实地计算,五个现场的距离一共是15公里,行车时间22分钟,初步估算作案时间大约14分钟,再加上步行等时间,总共大约需要44分钟。
第一声爆炸发生在4点16分,最后一声爆炸发生在5点01分,模拟实验与实际爆炸只差了1分钟,所以单人作案是有可能的。
专案组不敢松懈,继续走访靳如超的关系人,其中包括家族成员和曾经的狱友。结果正如预计中那样,靳如超跟所有人的关系都特别紧张,大家都躲着他,狱友对他的评价也很差,所有人一致认为:以靳如超的性格,根本不可能找到作案同伙,也不会有人帮助他藏匿。
3月16日当天,在基本确定靳如超就是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之后,石家庄的新闻媒体在发布通缉令的同时开始征集案件线索,很快,各种信息不断汇聚而来,靳如超本人在案发前几天的行动轨迹渐渐浮现了出来。其中最有价值的一条线索是在18日上午得到的。
据鹿泉区李村镇南白砂村的个体运输司机张军涛回忆,15日一早,一个口齿不清的中年男子曾经租用过他的福田客货车,从北白砂村的一座废弃的化工厂里拉过十几袋鸡饲料。本来说好拉到石家庄郊外的陈村,运费40块钱,但是那个男子中途突然变卦,说只给30,张军涛一气之下在半道就把货物卸下,要了20块钱就走了。
由于那个人耳朵不好,张军涛说话时总得大声喊,所以留下了深刻印象。看到通缉令之后觉得很多特征都跟那个人符合,便赶紧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找到了炸药的疑似出处,警方马上派人赶赴北白砂村,找到了那家废弃的化工厂,在厂房里面发现了大量的硫磺、氨水等用来制造炸药的物品,可见,那些鸡饲料实际上就是自制炸药,只不过是装在了鸡饲料的编织袋里掩人耳目。
当天下午,私制炸药的王玉顺被抓获。经过对照片的辨认,王玉顺确认来买炸药的就是靳如超。
王玉顺,男,50岁,北白砂村人,他从2000年3月开始与同村的村民郝凤琴合伙私制硝铵炸药,并且卖给多人,直到案发时,他们已经卖出了24050公斤,其中有550公斤卖给了靳如超!
据王玉顺回忆,靳如超去年5月份就来找过他,当时《燕赵都市报》上报道有人因为从他这里买炸药被刑拘,靳如超看到后就一路打听着找来了。
王玉顺说靳如超对炸药的要求很高,威力必须足够大,所以第一次王玉顺卖给他5公斤威力较小的生硝铵炸药之后,靳如超对效果并不满意,后来也没再联系。
今年3月12日,靳如超再次找到了王玉顺,通过用纸笔交流,说要买500公斤炸药,但是威力必须比上次的大,于是王玉顺和郝凤琴给他提供了威力更大的熟硝铵炸药,双方就算是把这笔买卖谈成了。
王玉顺
…
王玉顺
14日上午,靳如超来到厂里看货,然后付给郝凤琴900多块钱,但他提出了一个古怪的要求。他要求王玉顺和郝凤琴把库房钥匙交给他,不能见拉货人,等他把货拉走之后会把钥匙藏在门口一块石板下面。王郝二人同意了。
至于靳如超买炸药做什么,王郝二人根本不在意。
16日下午,也就是爆炸案发生当天,王玉顺再次来到库房时,发现制好的炸药已经不见,钥匙放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