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20世纪40年代,宋子文的财产为二百万美元左右。
二十多年后,即宋子文1971年去世的时候,其非固定财产只有一百多万美元,加上二十年间大为升值的房产,也就七八百万美元。
当然了,宋子文不搞贪污,并不意味着他的财富来源就很光彩。
因为他的相当大一部分财产来自于抗战期间其麾下的中国建设银公司对民族工商业、金融业的投资回报,有些发国难财的味道。
之所以在这里比较孔祥熙和宋子文,是因为孔祥熙被免职后,宋子文重新上台,接替了对方的角色,出任行政院院长和最高经济委员会委员长。
孔祥熙留给宋子文的财政底子,是约九亿美金(相当大一部分来自美国贷款)和六百万两黄金。
表面上看起来,情况相当不错。
所以宋子文雄心万丈,他有信心大干一场。
但他没有意识到,摆在他面前的绝不是一条金光大道。
国民政府接收日伪政权后,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统一金融秩序,怎么操作呢?
派遣传说中的钦差大臣——「接收大员」——特派员或接收委员,去沦陷区为国民政府接收日伪财产,回收伪币。
接收日伪财产的办法五花八门,没收、拍卖、丢弃、破坏,不一而足。
回收伪币的办法就简单得多——用国民政府自己发行的法币按照一定的比例去兑换汪精卫发行的伪币。
这个办法并不新鲜,当年日本人和汪精卫都玩过,新鲜的是兑换比例。
日本人当年用其发行的军代券兑换法币的比例是一比一。
汪精卫当年用伪币兑换军代券的比例是一比二。
而国民政府现在用法币兑换伪币的比例是一比二百!也就是说,二百伪币才能兑换一法币。
而且,这还是一刀切。
不管当地的物价指数是高还是低,兑换比例统统都是一比二百。
要知道,当时沦陷区的物价指数的平均水平,要远高于大后方的平均水平,如上海的物价指数就是重庆的约五十倍。
下面来做一道关于「打劫」的数学应用题。
国民政府派出的接收大员小明携带一元法币来到沦陷区上海,然后上海市民小毛用二百元伪币换走小明手中的一元法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