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很认真在听。
她说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会这样,她打死也不让爷爷定什么娃娃亲,甚至不会搬到这里来住。
可是啊,人生难买早知道。
发生了就是发生了,痕迹和伤疤就在那,不去想不去动,它还是在那。
有些东西,注定是不会被时间抹去的。
10我出差的城市在南方。
初春时节泛着冷意,我裹紧身上的羽绒服,在一众光腿敞怀穿着风衣的靓女中间有些特别。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近来越发怕冷了。
夜幕降临,太阳收走了留在人间的最后一丝暖意,我双手抱着热咖啡,缩了缩脖子,嘶溜溜喝了一口。
白天和夜晚,在这座不夜城似乎没什么分别,夜晚甚至更有烟火气一些。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呼出一口白气,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活着就有希望。
其实我也想看看,我的结局到底是什么?
我来这儿的意义又是什么?
出差的工作反而没有那么忙碌,我也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偶尔,我也会拿出视频或者放在行李箱内侧的杂志,看一看那个叫江暮的男人。
有一种追星一样的感觉——那种遥不可及的感觉。
然后嗤笑一声,浅浅睡去。
收到医院通知的那天,我刚下了课,隔壁考研英语班的一个混血男孩子堵住了我,在一众学生的注视下要我做他女朋友。
我还没来得及拒绝,就收到了医院的电话。
田妈自杀了。
怀里的教材应声落地,周围起哄的声音瞬间安静下来。
「怎么了?
」那个混血男孩儿问我。
我张了张嘴,最后说了声抱歉就拨开人群往外跑去。
到机场的时候,最近的一班飞机在四个小时后,我买了票坐在椅子上等着,弯着腰,两臂放在膝盖上,捂着脸无声地哭着。
突然,我从指缝里看见面前多了一张纸巾,抬头看去,是那个一头栗色小卷毛的混血儿。
「别哭了。
」我呆呆地接过纸巾道了声谢。
他坐在我旁边扬了扬手里的机票,「我就在你后面,但你没注意到我。
」我不傻,知道他喜欢我,而且比往常那些告白的男生要认真些,但我不想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