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总有一天能打动他,他看我的眼神像看苍蝇一样厌
烦。
事情的转机是在有一天,他被一群校外的小混混堵在巷子里欺
负。
是我叫来警察赶走了他们。
他那时候很狼狈,衣服上全是鞋印,看我的眼神依旧不善。
但后来,没有那么排斥我。
我总结了下,这是不是叫拿人手短?后来我发现不是,因为我被那群小混混报复了。
我被扯到墙角,我是女生,所以是一个小太妹对着我凶,她拿
着那个尖叫饮料朝着我额头上砸。
那个饮料的盖子后来被砸裂开了。
他们叫我不要当出头鸟,我只是在想幸亏江眠没被欺负。
想着想着,我似乎真看见了他,他好像是路过,也好像认出了
我,然后直接走了。
是,他聪明,他当然不会当出头鸟。
第二天我趴在他面前,给他看我的额头真的被砸出来的凹陷。
他不说话,但确实,他理我了。
这是我拿血换来的和他亲近的机会。
现在觉得自己傻,可那时候我却对自己说不亏不亏。
闺蜜一脸恨铁不成钢,说谁稀罕他啊,也就只有你天天把他当
宝似的。
事实证明我好像是挺有眼光,因为几年后,喜欢江眠的女孩子
就如过江之鲫了。
我跟江眠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其实是我偷看了他的志愿,然后写了自己的,有百分之八十都
和他重合。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很高兴,可江眠不高兴。
我听别人说是因为他跨过大半座城市和他的女神告白,可他女
神有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