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乱世之中,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堂皇的督军府,此刻成了巨大的活靶子。
不用我动手,也不用施婉君杀人。
一代枭雄,最终在战火中尸骨无存。
那场烽火烧了五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救济点。
两个月后,我孤身去了南方。
在此之前,我先摸去了当初的照相馆,看着一地烧焦的瓦砾,再也找不到曾经记录下我笑靥如花的相机。
那之后,我便留在南方生活,白天去医院里帮工,晚上回来就给杂志写写文章。
我也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一看就是十多年。
说来有趣,我曾在报纸上看到寻人的启事,寻的竟然是我。
署名是一个男子的名字,不久后,他找到我,和我说了很多事情,却是绾绾的事情。
说她飘飘摇摇来了南方,没有钱,却有姿色的年轻女孩,想也知道是什么境地。
她读不了书,就在学校外的墙边听着,一遍遍跟读她曾烂熟于心的那几句洋文。
后来没几年嫁了人,嫁的就是他。
他说婉婉如今怀了孕,但身子的底子太不好了,糟了很多罪,又终日郁郁。
他听她梦呓时叫我的名字,常常呢喃自己有愧,于是想来寻我,解绾绾的心结。
他说着,从兜里掏出几张破烂的纸票子:
「我是个拉车的伙计,没什么钱。李小姐,李小姐你好心肠救救我媳妇儿,往后你去哪儿,我都拉着车送你去……」
我不肯去,还摸出了些银钱给他,他也不肯收。
翌日一早,他又来寻我,第三日亦然。
如此反复了半月,我终于松了口。
见到我的那一刹那,施婉君哭成个泪人,她用嘴一遍遍和我比着「对不起」。
我摇摇头,一言不发。
没几个月,婉婉临盆,一个老人突然找上门,是施德清。
他在国外丢了所有身家,不知什么缘故又逃窜回来。
婉婉不让他进门,施德清于是猛然推了她一把,窜进屋里抓了把首饰和银钱,一秒便跑得没影了。
他这一推不得了,婉婉的身子沉沉坠在地上,双腿间瞬间爬满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