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头看他,李煜肉肉的脸红到了耳根。
他很容易害羞,一害羞就脸红,特别可爱。
不过也正是因为他这个纯情少男的人设,我俩交往五个月后才首次达成牵手任务。
那天以后,我们俩最开心的事就是上课偷偷背着老师牵手。
开始他还是会脸红,有几次被老师发现,还问他是不是发烧了,于是他的脸就更红了。
每个班都会有一两个班对,而所有班对无一例外会成为全班人茶余饭后调侃的对象。
冬天很快来了,流感频发,语文老师中招了,请了一个礼拜假。
隔壁班语文老师过来带我们。
这个老太太姓刘,快退休了,我们都叫她刘姥姥。
刘姥姥腿脚似乎也不太好,每次铃声响起很久她才慢悠悠地走进教室。
于是她就让语文课代表每节课上课前先带着大家背课文。
语文课代表是我们高一就一个班的同学,有点皮,每次上课前,都会让大家背《虞美人》。
大家也跟着起哄,背得特别起劲,整个楼道都能听到。
连续背了几节课,刘姥姥终于忍不住问,你们为什么总背这一首诗?
语文课代表站起来大声说:「因为宁雪喜欢李煜。」
下面的同学忍不住窃笑,不明所以的刘姥姥也很开心,问谁是宁雪,看我站起来,一脸欣慰地问我,为什么喜欢李煜。
下面又是一阵低笑。
我硬着头皮说:「李煜作为君王可能不合格,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他的绝代才华,有几个人能写出像『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样的诗句啊,这样的人,该是怎样的风华绝代啊!」
刘姥姥很满意,笑着让我坐下,「老师很开心,你们现在的孩子大多都追星,像宁雪同学这样喜欢诗人的倒是不多。不过喜欢归喜欢,也不能总背这一首啊,明天开始换别的啊。」
我坐下的时候,没忘了狠狠瞪课代表一眼,转头看李煜,不出所料他又脸红了。
我画画算是比较有天分的,美术老师说,只要努力,上B市美院是没问题的。
只是我的天分似乎都长在了画画上,文科生最主要的是要会背书,我背东西特别慢,B市美院对文化课要求又很高,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在不想学习和不得不学习之间反复横跳。
李煜学习一般,但是按他的水平,上个普通二本没什么问题,只是上B市的学校有些困难。
「诶,你就没什么特长?」
李煜皱皱自己的包子脸,「小时候,学过小提琴。」
「可以啊,那你再捡起来啊。」
「嗯……你知道我为什么放弃吗?」
不等他说,光看他的表情,我就懂了。
这个人,真的傻。
「那怎么办……」我仔细想了想,他除了嗓门好像比一般人大点,别的也没什么突出的。
看我哭丧着脸,李煜握紧我的手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努力和你考在一个城市。」
李煜看着我的表情,很认真。
「行,一起加油!」
李煜没什么特别突出的优点,闺蜜们都说我脑子进水了才看上他。
她们哪知道李煜的好。
他很真诚,比所有我见过的人都真诚,他说会对我好,就一定会对我非常好,他说会努力和我考在一个城市,就一定是真的。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高二下半年的最后一节音乐课。
因为高三没有音乐课了,最后一节课,音乐老师让大家上台唱歌。
我拱着李煜上台,说真的,认识两年,我还没听过他唱歌。
李煜被我闹得没办法,红着脸上台唱了一首英文歌,唱的是什么其实我忘了,只记得很好听,非常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