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余思礼家境好,长得帅。
老师心里的香饽饽,同学眼中的风云人物。
骄傲如他,连表白都轰轰烈烈。
那年六月,毕业典礼上。
余思礼代表全体学生发言。
他突然把演讲稿一扔,说:
「李礼同学,高考结束,做我女朋友吧。」
操场上爆发出尖叫。
高三生憋了太久。
这场表白像是个豁口,大家一起宣泄情绪。
在浪潮般的欢呼中。
余思礼从台子上一跃而下,向我跑来。
即便过去五年。
我依然忘不掉,那天余思礼身上的万丈光芒。
后来有人问余思礼,为什么是我。
明明大半个学校的女生都暗恋他,包括校花。
我人缘不好,独来独往。
为什么他就喜欢我呢?
余思礼说:「我曾经撞见李礼练琴,弹的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从此念了三年。」
校花反驳:「可她已经一年不碰琴了。」
「她不想弹而已。我们李礼,想弹就弹,不想弹就算。」
「不是不想弹吧,」校花阴阳怪气,「之前吹那么厉害,结果连央音初试都没过……」
那天余思礼发了很大脾气。
此后,再没人敢在他面前说我半句不好。
可是,余思礼不知道。
我不碰琴,不是因为不想。
而是不能。
我五岁学琴,九岁过十级。
十六岁演出后,有钢琴大师亲自找到我。
他鼓励我考中央音乐学院,以后当他的得意门生。
我以为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直到艺考前,我出了一场车祸。
左手严重损伤。
医生尽力补救,还是落下后遗症。
我不能弹琴了。
稍微上劲,左手就颤抖不已。
妈妈劝我,复读一年,在参加考试。
可我不听。
年少时,谁没有个拏云之志,不向命运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