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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余点点头,又怕没有说服力似的抬眼看向眼前的人说:“可以,你去休息吧。”
程方安见他似乎是真的清醒了一点,这次关上门回了自己房间。
他今天也累了,洗完澡手机都没玩,就回复了几条消息,倒头就睡。
隔壁先前还困得不行的付余,这会躺床上又不大想睡了,可能是床一时半会儿还没暖和起来,他脱完衣服躺下,还被冷得清醒了一点儿。
不过好在他本人温度高,加上开了空调,没躺一会儿就暖和起来了。他半眯着眼睛,眼皮很重,脑袋也晕乎乎的,但是感觉差了点什么,死活睡不着。
付余烦躁地坐起身,猛的一个动作把自己脑袋晃得更晕,等缓过来后,视线瞟过搭在床尾的大衣。
他也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只知道睡不着真的很难受,可能本着什么有用用什么,没用也用的想法把大衣一把抓了过来,往自己脑袋上一盖,闻着大衣上残留的一丁点程方安的气味,心里的烦躁渐渐平息了下来。
付余早上是被闹钟吵醒的。他闭着眼睛关了闹钟,刚想重新睡,突然想起来今天说好了要送程方安去学校。
他立刻不困了,两眼一睁就是去洗漱。
开玩笑,他可不是那种不遵守约定的人。
洗完脸刷完牙,付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点头。
然后摸出发胶给自己抓了个发型,露出自己引以为豪的饱满额头。
他平时很少弄这个发型,一是麻烦,二是他平时都走轻松随意的风格,一般就随便抓抓,主打方便和松弛。
然后踩着八点半的点出了房门。
程方安已经在吃早饭了。他今天穿了件浅色针织外套,显得人又白又有精神。
“你醒了啊?过来吃早餐吧,我不知道你想吃什么,就煮了馄炖。”程方安手上还拿着一个汤匙准备喝汤。
付余坐上椅子上,说:“我就喜欢吃馄饨。”
“那就好。”程方安点点头,接着喝汤。
其实高二程方安给付余连续带了一个星期的混沌,每次都是一样的搭配。
那时候付余非要和程方安一起上学,他起来得又迟,等他起来再一起吃早餐去学校,两人就都得迟到。
程方安就每天提前买好两份早餐,那时候他特别喜欢吃馄饨,每天早上都吃,不知道给付余带什么,就买了和自己一样的。
连续买了三天,他还问过付余会不会吃腻了,付余当时的回答和现在一样:“我就喜欢吃馄饨。”
至于为什么只带了一周,不是因为程方安或付余吃腻了,而是两人闹掰了,再下一周程方安就转学了。
这次还是两人自重逢后第一次再在一起吃馄饨。
两人风卷残云地吃完早餐,随后就一起去了程方安学校。
程方安他爸公司破产后,程方安本来打算放弃继续读硕博,但是他爸没同意。正好程方安读研学校在a市,他爸妈也一直很想念这里,就举家一起搬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