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
大莲见到自己的夫君之时,
也已经是洞房花烛夜的当晚上了,
她在双方独处的第一时间,甚至红盖头都没掀,就出口跟两任郎君说了,
——可以共同生活,但不能行闺房欢好之事!
奈何,
别人就是冲她的姿色来的,
要不彩礼那么高,人家傻呀?
现在倒好,你说不同房就不同房!
你有那个地位吗?
不知道嫁鸡随鸡、夫为纲常的道理?
再说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八抬大轿、宴请宾客,
这天地、高堂都拜了,夫妻对拜这一步也没省略,
双方是合理合法的夫妻!
何况大户人家,
第二天还专门有丫鬟会去褥子下,拿新娘子沾了落红的白手巾哩,
如果没有,那就是算是丢下重磅炸弹了,
新娘子被奚落一顿退婚都是轻的,
甚至还有对簿公堂闹的人尽皆知的,
你这会儿说NO!
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我裤子都脱了,你和我说这些?
何况一身红装的大莲在烛光下还这么美的动人心魄!
别说古人了,
搁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看过美女无数的现代人,他也忍不住呀!
一意孤行之下,
两任夫君全部遭遇了意外!
后来为了尽孝,
大莲又第三次跟人成了婚,
奈何她真的实在是太美,
虽然婚前就已经挑明了不可同房,
但是第三任那个光棍汉也是浪催的,
几杯猫尿下去也没忍住!
就这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