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限时抓到凶手!
按理说,是不能查到我头上的,
毕竟我那天可是蒙着脸的,没发出一句声音,
就连“同学请留步”几个字都是捏着嗓子说的!
但是坏就坏在,
我曾经被摄像头拍下过优秀的跳跃能力!
据那个郭龙龙在医院被救醒后回忆,
他被套在在塑料袋里的感觉,主打就是两个字——轻盈!
哪怕翻过墙头的时候,也丝毫没有感觉到背着他的人费力气!
这下就把作案人框在了——跳跃能力极强!的范围内!
而我前段时间写完检查后,
翻墙出去吃烧烤,把摄像头都砸了的轶事,早就在学校流传出去了,
大家也都知道我的跳跃能力很厉害!
学校有些个狗腿子,为了拿到悬赏,胡乱攀咬,直接就把我供了出来,
那天上着课,我就被几个叔叔带走了,
我当时年轻,也欠考虑!想着既然已经这样了,
咱也不能给帽子叔叔们添麻烦啊,
于是,
一人做事一人当,
直接我就把事情原封不动的说了出来,
原本帽子叔叔是打算定我个过失伤人的,
因为我没到岁数,
按理说不用负刑事责任,让我爸妈承担民事赔偿就可以,
但是对方后台硬的不行,先是拒绝私了,
然后动用关系,直接要给我顶格处罚,
眼看我要进监狱,我爸算是急了,
各种找关系托人帮忙,为此还搭上了不少人情,
但是最终都没有起到作用,
(在这里我其实真的想嘱咐一句年轻朋友:千万别违法犯罪!法理不容情!
到时候为难受罪的就是生你养你的父母!)
后来听我爸说,
当时知道消息的花和尚都急红眼了,和老道商量要去劫狱!
想把我从警局里硬抢回来,
但是直接就被老道给否决了,
最后还是老道心眼活泛,意味深长的和我妈说了一句,
“另请高明吧!”
其中高明两个字,咬的很重!
就这么得,
我妈才想起十多年前的那个胖子,回家把那货留的电话号码给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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