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不过他例外。我摇了摇头并不认同,我觉得是我一开始喜欢的女人是我想像里的样子,而她真实的一面恰恰与我想象的那一面背道而驰。
也罢,爱情这种东西我从来不懂。就像我不明白刘胜男和曲歌明明表现出彼此很喜欢、曲歌那混蛋却硬是要和另外一个人订婚一样。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在一起快乐地生活就好。但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如此。
我陪着她去曲歌的订婚典礼,按照我的脾气我其实想在订婚典礼上揍曲歌一顿的。但是我明白,现在只不过是一个穷小子的我根本没有那个实力去揍。所以,我忍了。
我看到了他们眼神里交汇着的那种东西,那是我从来没在刘胜男和我相处的时候见到的。我特别地绝望,赌气似地搂着刘胜男的腰,但是我却发觉她的腰十分僵硬,根本没有被我融化的柔软。
我站在她的旁边,她心里想的却是那个要与别人订婚的男人,呵呵。
我以为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在一起了。
谁知道,我莫名地会被人揍被人捅刀子。我的人生,还可以更加悲催一些么?
当我进去酒吧被一帮人围着一顿暴打,突然有人朝我右腿刺了一刀后,我闻到了我自己的鲜血不断喷出而散发的血腥味道。我以为我快要死了,没想到我还活着。
醒来后,我第一时间见到了刘胜男的眼泪。她为我而流的眼泪,她还拉着我的手眼神里一片关切,那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天使,给了我一个劫后余生的轮回。
她居然说她要做我的女朋友,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那些日子,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她的情意,我明白有些东西装是装不出来的。
我一次次地试探,一次次地从一些细节之中看到了她对现在的我和从前的我的与众不同,我简直快乐得要疯了。虽然我从一个正常的帅哥变成了一个刀疤脸的瘸子,可是我终于尝到了爱的滋味。
我从没有碰她,因为我不敢亵渎她,我总觉得那样就玷污了我们一直以来纯粹的感情。我喜欢和她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一种静静的感觉。有时候我弹吉他唱歌给她听,她捧着脸坐在地上用心聆听的样子让我觉得好像一切回到了学生时代。
后来,我看到一篇文章,说如果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纹身,那么就等于种上了爱的印记。如果彼此都纹上了彼此的名字,那么以后生生世世都会在一起。这是一种甜蜜的诅咒。
我信了,所以我蓄谋已久地把她带到了纹身店的门口。当然,她不知道我是有意为之。
当我装作不经意地问她要不要在身上纹上我的名字、她毫不犹豫地点头时,我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我拉着她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纹身店,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这一世我们相遇太晚,下一世我们一定要用最早的时间相遇,用最长的时间相守。”
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她一直问我发什么呆,我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能告诉她,最深沉的愿望,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知道。
我故意没让纹身师打上麻药,因为我要深深地尝到那种痛的滋味,好让我下一世好好地珍惜、发狠地珍惜。她一脸心疼地站在一边看我,我抬头一看,突然发现这个曾经笨笨傻傻的姑娘变得越来越美了……
我们牵着手走出纹身店,一切都特别地和谐,和谐得她从不知道我心里的秘密。
在我心里还有另一个秘密,那就是我要让孙默默为她无耻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不知道我和她究竟结下了什么样的孽缘,所以我们这一世还会经历如此多的狗血事。
当秦叔告诉我她会出现在大连的时候,我恨不能立刻前去狠狠地把她推在地上,质问她为什么对我如此恶毒。
刘胜男知道了一定不会让我去的,这个傻姑娘,她已经做好了照顾我一辈子的打算了。所以,我当然不能告诉她。
其实,我骗了她许多许多。可是我的欺骗,只是想让她过得简单快乐。她并不知道,我内心还有一个阴暗无比的我,整年整年生活在潮湿阴冷的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