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反思这个问题是因为他觉得范希可能在控卫这方面确实没有天赋,这种天赋是一种直觉。
他建议范希还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打球,不需要在每个方面都达到顶尖。又不是要成为篮球之神。你已经是黄种人的极限了,何必这么累呢。
你和诺维斯基两个人打自己习惯的方式,也是有一定机会去触摸总冠军奖杯的。
诺维斯基也并非要打跑轰才行。
斯托克顿的脑海里想了很多这样的话语。
比赛也在验证他的猜想。
当范希和诺维斯基执行挡拆的时候,快船的进攻就像是缺乏主线思路一样,范希还没有掌控球场。而当他们回到自己熟悉的方式,快船的攻击是极具侵略性的。诺维斯基单打的时候,范希可以在弱侧游走,范希不持球的时候,他的转移球甚至有一些让斯托克顿赞叹的灵性。
而当范希持球单打的时候,诺维斯基站在任何一个位置,都可以拉开防守威胁。
这样不好吗?
斯托克顿在想。
范希和诺维斯基都可以互相为彼此牵制防守,其他球员虽然会在某些时候沦为看客,但范希和诺维斯基一旦吸引夹击,他们就能得到轻松出手的机会啊。
斯托克顿越想越不明白范希的想法。
他觉得快船可以走另外的路数。
不过,他没有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他建议第二节比赛让斯蒂芬纳什带队,范希到得分后卫的位置。
纳什一上场,立即展现出他在控球后卫位置上的灵性与精准。
第二节第一个球,纳什与诺维斯基打出挡拆后,他直接将篮球洞穿半场,直塞给从侧翼深入的范希,范希带球冲进油漆区,森林狼松散的防守还没做好准备,范希就一飞冲天,将篮球直接砸入篮筐。
范希落地之后,他显得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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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和纳什击掌的时候,激动的说:“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范希想充当斯蒂芬纳什的这个角色。
范希现在的实力毋庸置疑,他可以用很多方式帮助到队友打的很轻松,但他最希望的还是用最简单的招式去最及时的带动全队。
而且,范希想要成为真正的六边形战士。
他知道自己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纳什已经老了,诺维斯基与自己也是限定组合,未来范希会面对更多复杂的形式,要未雨绸缪。不说别的,今年夏天他就要前往伦敦打奥运会,那个时候,他的队友可没有快船这帮兄弟这么强。
到了那时候,需要的是什么呢?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招式。没有什么比挡拆更简单了。
而且,斯托克顿有一个想法是很正确的,范希所图甚大,他想超越乔丹,超级巨星绝不是他的目标,他才不想整个职业生涯停留在联盟现役前十五或者前十的位置,他不仅要成为现役第一,还要成为历史第一。
比赛继续。
双方打的你来我往。
森林狼本来是没有机会和快船打的你来我往的。
范希在纳什打了6分钟后,又开始掌管一切。
魔术师在看台上看的心惊胆战,虽然范希的传球直觉在他看来不够好。范希是那种当二当家时能协助大当家将球权处理妥当的球员,但在他主导一切时,他好像差了一丁点,尤其是当他还有一个超级巨星做二当家。
魔术师很担心范希捅破这层窗户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