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李南征倒是好。
为了比他更加的出风头,竟然要跑去县里吹更大的牛逼,要包揽百万外汇!
“妈的,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主动申请五十万了。”
郝仁杰恨恨地骂了句时,敲门声响起。
马来城来了。
抱怨道:“郝书记,很多同志的报销款,赵明秀都不给报啊。您得想个办法,从李南征那边,争取到更大的签字权。我堂堂的一个乡党群办主任,签字权只有二十块钱!被外乡镇的同志知道后,大牙都笑下来了。”
啥叫签字权?
就是某个乡干部公干、或者干脆说是公款吃喝时,拿回来单据要想去财务室报销,得由领导签字。
级别、职务不同的领导,有着不一样的签字权。
在乡里的权力越大,签字权就越大。
李南征没上来之前,马来城的签字权高达三百块!
也就是说。
某干部拿来了一张三百块的单据,马来城签字后,就能去财务室领钱(当然,前提是乡财政得有钱)。
现在呢?
马来城的权限,只有区区二十块!
“更过分的是,就算是二十块钱的单据。我在签字后,赵明秀也得反复审核。”
马来城愤愤地说:“上纲上线,哪怕是抽的烟贵个五毛钱,都不给报。”
郝仁杰的腮帮子,抽抽了下。
马来城的签字权,只有可怜的二十块。
他这个锦绣乡第一的签字权,是多少?
肯定比马来城高!
是五十块——
反正郝仁杰亲笔签字的单据,超过五十块后,赵明秀第一反应就是审核。
如果数额超过三百块,赵明秀就会呈献到李南征那边。
李南征确定无误签字后,赵明秀才会放款。
直白点来说就是,李南征把锦绣乡的钱袋子,拴在了他自己的肋条上。
以往从不把三五百当回事的郝仁杰等人,是一万个不适应啊。
“知道钱得标、周兴道他们的签字权,是多少吗?”
郝仁杰阴阴地问。
“钱得标是五百,周兴道是三百。”
马来城张嘴就来:“就连孙磊这个副主任,都是一百块!是您的两倍,我的五倍啊!欺负人,李南征简直是太欺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