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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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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闻了闻自己的脚掌。

嗯,香喷喷的,像是新鲜出炉的焦糖爆米花。

完全不像他在哥谭的时候,那时候他总觉得自己的脚闻起来像是踩了蝙蝠洞里的臭水坑。

艾尔维斯心情愉悦起来,为这座阳光灿烂的城市。毕竟小猫猫和阳光的适配度高达100%,他超适合在阳光下享受人类的罐头供奉,他应该来征服这座城市。

小猫猫的脑海再度被猫咪本能征服。

他站在原地美滋滋地喵呜喵呜唱了首歌,又小心翼翼地拨弄了一下脖子上的铃铛——那是达米安送给他的礼物,是达米安亲手用某种好闻的木头雕刻而成的。

这颗木铃铛走起路来不会叮铃铃作响暴露他的位置,但是里面又有求救芯片,如果艾尔维斯遇到生命危险,求救信号会第一时间发给达米安。

一想到达米安,艾尔维斯心中又涌起强烈的不舍。

他努力安慰自己,就算是好朋友也不可能一直黏在一起。他和达米安都有自己要走的路,他该为好朋友的找到目标感到开心,就算达米安的目标之一是做一顿好吃的猫饭。

很了不起了,达米安。

先从不炸厨房开始做起吧!你可以的!

艾尔维斯小心翼翼地沿着路边的绿化带向前走,时不时遇到对着他掏出手机的路人。

可惜他不想在别人手机里留下照片,免得被蝙蝠侠追踪。

所以他只好再度使出自己的闪现技能,在每个朝向它的摄像头里加速摇摆扭曲,糊成一团金色的不可名状毛茸茸。

艾尔维斯听着耳边传来的‘啊啊啊好可爱’,‘好想摸一摸’,‘我去买个罐头来给他,他会让我亲亲他吗?’,‘我想把他带回家!’这样的议论声,若有所思。

大都会的居民心理状态似乎比哥谭的人要好上不少,毕竟他第一次出现在哥谭的时候,那里的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不知道这猫能卖多少钱”和“猫肉好吃吗”。

超人似乎真的将这座城市保护得很好,大家的精神状态比哥谭人普遍领先好几个世纪。

艾尔维斯伸了个懒腰,沿着街道走进一家公园。

这是一家宠物公园,绿化做得很棒,还有专门的跑道,是提供给家里养了祖宗的人们带着祖宗来散步交友的地方。

这里今天似乎还在举办宠物博览会和宠物用品展览,各式各样的摊位摆放在公园里,上面堆满了形形色色的宠物用品。

艾尔维斯站在门口,看着里面令猫眼花缭乱的各种宠物和宠物的主人,短腿一迈,走了进去。

想要进入一座城市,第一时间当然是多打听些消息。他得知道哪家宠物店的免费猫粮最好吃,附近的街区又是哪只恶霸猫狗的地盘。

顺便打听一下,在宠物们眼中,超人是不是真的像正义联盟宣传的那样伟大光明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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