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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当初踢我用哪一只脚(第1页)

将乌木破云弓、菊纹钢匕都找地方藏好,杨硕乘坐玄鹰,回镇国公府。

离着镇国公府足有十里距离,杨硕便让玄鹰落下来,剩下的这段路,杨硕要自己走回去。毕竟,之前斩杀杨烈时,玄鹰已经暴露了,万一太过靠近镇国公府,很可能会被镇国公府高手当场射杀!

“好了血绯,回去吧,下次再回燕山,就和你联手,将那青蟒彻底给灭掉,将血精石乳抢过来!”

落地之后,杨硕让玄鹰回去。

在燕山中潜修这段时间,杨硕给玄鹰起了一个名字,叫做“血绯”。

这个名字,脱胎于嫡母程夫人的贴身侍女红绯。

早在斩杀那一对雌雄玄鹰的时候,杨硕就发现,雄性玄鹰的脑袋上,多了一撮翘起的白毛,而自己这只玄鹰脑袋上没有这撮白毛,体型上比雄鹰略小一些,明显是一只雌鹰。

于是乎,杨硕受红绯名字启发,因为玄鹰身上有血红色的羽毛条纹,所以给玄鹰起名“血绯”。

喳!喳!

听到杨硕叫自己回去,血绯扇了扇翅膀,喳喳叫了两声。

和杨硕道别之后,血绯扇动翅膀飞走了。

这一个月的修炼,血绯的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虽然离着炼气层次还有一段的距离,但是这一次杨硕与它分开,再相聚时,它说不定在燕山中找到了什么奇遇,就要突破了……

看看天色,现在离着中午还有一个多时辰,在中午之前,完全可以赶回镇国公府。

正午十分,杨硕已然到了镇国公府后门,这一次,两名守门家仆第一时间认出了杨硕,恭恭敬敬的将杨硕让进了镇国公府。

“前倨后恭,本来我击伤李义,得罪了李忠,他们都想要看我的笑话,现在李忠在燕山中两个月都没有回来,他们都知道李忠凶多吉少,都不敢再看我笑话了……”感受到这些家仆对自己态度的变化,杨硕不由心中冷笑。

想要让人对你恭敬,首先要先让他们对你畏惧!

之前,杨硕一直都在隐藏自己的实力,自己两次突破,都尽量不想让嫡母知道。

不过这一次回镇国公府,自己却是被逼到绝路上了,要不,就彻底展现实力,一举扬名;要不,就灰溜溜滚出镇国公府,永世不得踏入京师。

杨硕,自然选择前者!

心中想着这些,杨硕大步踏入到了镇国公府之中。

“先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武道测试,就是在镇国公府藏书阁那边,等稍稍修整一下,下午就过去!”

杨硕并没有第一时间去进行武道测试,而是先回到了自己小院中。

回去不等洗完澡,就有一个小厮送了饭菜了,六个菜一个汤,分量十足。时隔一个月杨硕再回来,府中的下人还是能第一时间掌握他的动向,对此,杨硕也习以为常了。

吃完饭休息一下,午后,杨硕走出小院,向着家族藏书阁大步走去。

镇国公府藏书阁外,放着一块“测武石”。

测武石,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质地较为松软的石头,在燕山之中,这种石头十分常见。武道强者可以挥拳、挥掌在测武石上留下印记,通过印记的深浅来大致的判断出自己的实力。一块测武石,留下十几道印记之后,基本就报废了,报废之后,将其丢掉,再去燕山找一块新的测武石带回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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