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一边啊。”唐梓明微微一笑,只是笑容中带了点愁绪,“还是跟文家有关。”
“什么事?”
“小乙你自己交给我的都忘了?”唐梓明摇摇头,“包永年的事。”
丁兆兰精神一震,还有些惊讶,“哥哥你都查出眉目了?人在哪里,是死是活?”
丁兆兰在开封府快班里面是坐第一把交椅的好手,不可能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包永年的失踪案上。
他把事情交给唐梓明之后,就处理起其他更加严重的案件去了。只是他没想到唐梓明这么快就有线索了。
唐梓明又摇了摇头,“不是他的下落。”他神色严肃起来,“小乙,我问你,你觉得包永年会不会已经死了,甚至已经变成了路倒的无名尸,被送去化人场给烧掉了?你知道的,京师里面这样的无名尸,每天都有十好几起。”
每年都有无数人抱着希望来到东京,这些人中有的会飞黄腾达,有的能发家致富,也有的会失望而归,更多的则是沉沦在底层中,每天都在忙碌中过活,直到忘了自己的初衷,浑浑噩噩的活下去,但还有一小部分,则有着更坏的际遇,没有梦想中的成功,也没有一个稳定的生活,而是在某一天,无声无息的倒在了路边上,成了开封府中一本黑皮帐册中的一个数字,他的家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下落。
丁兆兰摇了一下头,“衙门送尸首去化人场前,都会先检查的。”
唐梓明点头,他明白丁兆兰的意思。
如果是因各种外伤造成死亡的尸体,即使一时确认不了身份,找不到丧家,也必定会被仔细检查,确认死因。
而贫病而亡的无名尸,都是干瘦病弱,看不到伤处。但只要稍作检查,尸体原身的身份,也能确认个大概。
务农的,手上必然会留有握锄头镰刀的茧子;打铁的,手上同样有茧,但茧子的位置就不会与务农的相同;担货的力工,肩膀上会留有标记;撑船的船夫,脚掌十趾会比普通人岔得更开;读书人,有笔茧;富贵人家,细皮嫩肉更分明。
当一具无名尸骸,看起来虽然一般儿的干瘦病弱,但如果是手脚茧薄,肌肤细腻,少有疮疤,那么立刻就会引起衙门关注,绝不会贸贸然的就送去烧化。
“如果是河里捞起来的尸首呢?放了许多天才发现的呢?”
唐梓明又问道。尸首都开始烂了,看不出原貌,怎么分辨?
丁兆兰咧开嘴,哒哒两下,屈指在牙齿上敲了敲,“这个是做不得假的。”
普通人吃糙米,牙口总不会好。富贵人家吃精米,一看就知道不一样。
唐梓明出身普通,家里是节衣缩食才让他读了书。丁兆兰幼时流浪江湖,不过被收养后,虽然只是快班衙役的家庭,可饮食上在京城中也算得上是中等水平了。牙齿的情况就是比唐梓明更好一点。
“还有骨骼,”丁兆兰说,“常年吃肉的骨头与贫户出身的骨骼,差别同样很大。”
“也就是说最近并没有类似于包永年的尸体被发现。”
“是的。”丁兆兰点头。
唐梓明深吸一口气,“那问题就大了。”
“到底怎么了?”丁兆兰不耐烦的问。
唐梓明没有回答,反问:“你们可查过房间?”
丁兆兰点头,“里里外外都查过了。”
“书呢?”
“肯定都查了。”丁兆兰性急的说,“全都搬到府里去一本本的翻了,信也都看了,跟他有书信往来的,只要人还在京师,都去查了,什么线索都没有。”
他说着,眉头紧锁,仔细回忆自己是不是在调查上有所错漏,最后,他放弃了,问,“昨日你不是派了人来府里,翻过了那些书和信,到底找到了什么?”
“我是说书里的内容?”
丁兆兰心中的烦躁陡然间消退了,他眼瞳里开始闪烁着东京名捕的光彩,“也让人看了,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市面上能买到的书,还有一些来自学会内部,不过包永年是学会成员,他能借得到。”
他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可他还是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也安排人手去查过了。
“可是按我收到的回报,在包永年的书籍里,有几份都是没有公开发布的论文,全都是手抄的。”
“你是说他偷偷抄了没发表的论文?!很重要的?!”
丁兆兰脸色难看起来,这的确是盲点。
他派人检查时,只是去查有关包永年下落的线索,更关注与他有联系的相关人等。虽然也查过了书和论文中的内容,但因为包永年的身份,即使有一些来自于学会,也被视为正常。而开封府的衙役,即使认字,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分析一篇论文是否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