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城世家大族众多,其中季家当朝新贵,新任季家家主品级仅次于同帝王打天下的金家,季家二少爷入仕之后更是赈灾有功,邀约去过帝王家宴,据说陛下有意,将平姚帝姬嫁与他。
此时来的人,正是季家的大小姐季茗岚。
凌景逸刚刚在街巷处,就已经远远地看到她。
因为与季茗岚不过是点头之交,所以也没有上前去打招呼,但没想到她会前来。凌景逸礼数周全地朝她,微微作揖。
“这么巧吗?大家都在。”
男子轻摇折扇,缓步前来,身前的玉佩叮当作响,面容俊朗,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染上了红色,走近还能闻到丝丝酒味,身形摇晃但行走时极稳,潇洒风流。段辰认得他。
凌景逸性子冷淡,无甚好友,但是在来书院的第一天时,凌景逸就和他一起去了草场看箭猎,此后也经常与他一起饮酒作赋。
“哟,小书童也在呢!”何晏屿眼前一亮,欺身逼近。
段辰惊瞪着比他高出一个头的黑影,连连后退。正好碰到凌景逸肩膀,脚步一转,撤到凌景逸身后。
何晏屿轻笑一声,见好就收,转过来朝凌、季揖礼。
“我听说今日在玉宝楼有聚宝大会,热闹非凡,不如我们一同前去吧。”季菁岚率先开口。
聚宝大会一年一度,彼时大洲上奇珍异宝尽数涌现,凌景逸此行,其实也是想带段辰去玉春楼。到时候这个傻不愣登的小子,肯定惊掉下巴。
季菁岚既然已经开口了,凌景逸也没有理由拒绝。
二人礼貌道:“那就叨扰姑娘了。”
玉宝楼有一千金台,千金台上有一盏灯,名为天灯,天灯明时,便有一件宝物易主。
此刻天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
段辰坐在二楼雅座之内,见面具人呈着盖着黑布的宝物,走上了台子中央,锣声敲响,一道浑厚的声音传来。
“黎洲毛笔,狼王毫毛所制,乃前科状元邓铭鸢,一笔定风波时所用。”
三年前,朔风残部在墨河发动袭击,一路北上,地处决洲的瑶光城奋力抵抗,但敌人来势汹汹,眼看城门就要失守,城中三万百姓落入水火。
邓铭鸢恰逢南下巡访,得知此事之后,大笔一挥,著下文章,轻骑带着纸张来到朔风统帅的营地,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胜券在握的朔风人会就此收兵。
可是奇迹发生了,朔风残部在瑶光城外,驻扎的营地陆续撤退,不知所踪。
同时久经大旱的南方,迎来了一场甘露,百姓们纷纷跑到街上,跪地呐喊。
从此,邓铭鸢这个名字,响彻了中洲大地。
段辰虽没读过几年书,但听说过邓铭鸢,对他的事迹也是心驰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