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抵住苟三后背的肩膀,往后一徹开,苟三的身体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刀尖离体的刹那,胸前散开了一朵血色玫瑰。
苟三死得很透,他倒下的时候,一双眼睛正好朝着苟大,苟二尸体的方向。
那双不瞑目的死鱼眼,在临死的最后一刹,不知是否有过一丝悔意?
不作就不会死,苟三是被自己活活作死的……真是作死!
志比天高,命比纸薄。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看清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可惜这世上最难的,就是看清自己!
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想扬名立万,建功立业,流芳千古,不枉费来这红尘浊世走一遭。
然而,古往今来,真正能成为英雄或枭雄,将名字留在史书之上,哪怕只是一笔带过的,又有几人?绝大部分都是路人甲乙丙丁!
做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好,胸怀大志更没有错,怕就怕“小弟”的命,非要争做“大佬”,那样绝逼会死的很惨。
苟三便是最好的例子,不但作死了自己,还把自己的两个哥哥害死了。
“我从没见过像他这么该死的人!”江小武看着苟三的尸体,喃喃说道:“他简直不是人!”
“咯咯……”
之前还如同‘女金刚’一般,一下就把苟二活活撞死的老板娘,此刻又恢复了媚态,仿佛和刚才的女杀神,完全就是两个人。
挖槽!精神分裂啊?!
江小武看着向自己抛媚眼儿的老板娘,菊花又开始发紧了。
“他该死,所以他死了……你呢,你该死吗?”老板娘似笑非笑地说道。
刹那间,江小武感觉到了阵阵杀气包裹住了自己。
“我该不该死,并不是你说了算的!还有,如果必须死在你手里,那我也绝不会选择和苟二同一个死法。”江小武道。
“噢?那你想要怎么个死法?”老板娘好奇地问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选择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精jin人亡而死。”
江小武很不要脸地说道。
“身为一个男人,如果不能寿终正寝,那就只能有两种死法,才真正死得其所。”
“哪两种?”老板娘好奇地问道。
“如果不能死在战场上,那就死在香闺,女人的身上!”江小武道。
老板娘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看你斯斯文文的,没想到这么大男子主义。为什么非要是女人的身上,肚子上,就不能是女人的身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