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度叹为观止地看了半天,同情地把自己面前那两盘菜往前推了推:“这菜干脆改名叫干煸辣椒算了,这样你们辣子鸡窝囊废联盟群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解散了。”
余斯清筷子顿在半空,苦着脸抱怨:“你是不是人啊。”
林度乐了,舀起粥喝了几口:“汤林和这学期天天忙什么呢,都不跟我们一起吃晚饭了。”
“谁知道,他天天说有事,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昨天听别人说那个懒批现在天天跟别的班人打篮球呢。”余斯清扒拉着米饭,越想越不对,认真地提出疑问,“你说他是不是疯了?”
余斯清的怀疑很合理,因为汤林和爱上打篮球这件事儿就跟有人会组建辣子鸡窝囊废联盟群一样令人匪夷所思,毕竟他懒得跟条蠕虫一样,从小就讨厌一切让人满身臭汗的运动。
他喜欢画画,在上高中之前,他连上课摸鱼都是在涂鸦,不画两笔就手痒痒。
虽然汤林和看起来跟这种安静的爱好一点儿不搭边,虽然林度不太懂艺术,但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厉害,画什么像什么,从认识他到现在,每一个美术老师看到他的画眼里都会出现一抹惊艳,对,就是惊艳。不是那种作为老师居高临下的包容和鼓励,而是实打实的赞赏。
他怎么会突然爱上打篮球?
而且还不告诉她们两个。
这是什么很难以启齿的事儿吗?以前汤林和也没少当真香怪,他从来都是觍着脸当什么都没发生,这次居然遮遮掩掩的。
难道他突然到了什么“少男情怀总是诗”的年纪?
林度茫然地想。
好奇
『一开始,每个人都面目模糊平平无奇,直到某一天,对某个人产生了好奇,于是,这个人就变得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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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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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暮西打完篮球回教室的时候,晚自习已经开始了五分钟。
学校主张“三分靠老师,七分靠自己”的教学理念,晚自习管理得并不是很严格,有的人喜欢一个人自习,会去外面安静的角落学习,老师也不会多管,只要下自习点名的时候在就可以。
不过大部分人都在班里,因为这样不会的题能时不时找人交流一下,找东西也方便。
林度正在埋头写卷子,听见陆暮西的回来的动静,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
他应该是刚洗了把脸,几缕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前,脸颊还有些运动过后的潮红,看起来比平时生动鲜活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