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次见到草原的陆佳而言,那放眼望去看不到边的一片绿色带给了她很大的震撼。只有亲眼见过草原,见过海洋,才会知道困于后宅的那一点争斗是多么的可笑。
陆佳觉得自己早该出来走这一趟了,即使这旅行中不曾遇到程洲,她也觉得不枉此行,有了程洲,则是锦上添花。
她和程洲还留下来参加了草原这边的篝火节。草原同大楚交好,甚至草原公主还嫁给了大楚的将军。草原的女子一向热情外向,见到心仪的男子便会热烈去追求。
程洲的长相毫无疑问符合不少女子的喜好,不仅容貌俊美,武功更是高群,摔跤也不输给那些草原的勇士。
于是便有不少草原少女争着追求他,给他送花,围绕着他唱歌。
程洲一贯不擅长应付这些,很是焦头烂额。
陆佳出于自己的私心,提出主意,“要不,咱们就说我们两人是夫妻如何?不仅你被追求,我也被追求得很烦。”
程洲说道:“等等,这若是传出去,对你的名声不好吧?”
陆佳眉毛一横,“我一个女孩子都不怕,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怕!”
“不假扮夫妻也可以,那我喊你爹好了。”然后脆生生地喊了一句,“爹!”
比起被喊爹,假扮夫妻似乎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了,于是在接下来的旅行中,两人便假扮成新婚夫妻。
在顺利混了一个名分后,陆佳更是得寸进尺。
“要做戏的话,当然得做全套了,咱们作为新婚夫妻,总不能还分房睡吧?”
只是就算两人同床,程洲也直接在屋里弄了两条绳索,作为他晚上睡觉的床,完全不愿唐突到陆佳。陆佳有时候都觉得这人正人君子到太讨厌了!
但转念一想,她所喜欢的不就是这样的他吗?保持原则,不违初心,赤忱又不烂好人,尤其是耍剑的时候,更是帅气得令她移不开目光。
只能说习惯是可怕的,多年独身一人的程洲竟是习惯了身边多出一个笑容狡黠,喜欢捉弄他的少女。
等两人抵达天山脚下的时候,已经是深秋了。天山四季飘雪,寒意侵入骨髓。幸亏陆佳来之前,买了羽绒服,不然只怕要被冻死。和穿着臃肿的她相比,程洲便潇洒得令人嫉妒了。
毕竟他内力深厚,有内力护体,还真不畏惧寒冷。
天山陡峭,攀爬上去自是十分困难,尤其是山面结冰,一不小心就会打滑摔下来。不过对于轻功不俗的两人,这自然不算什么问题。鹊桥花位于天山的最高处,最少也有几百丈的高度。
两人提气直接从山脚飞了上去,冷风和冰雪包围着他们,速度越快,便越觉得寒冷。风雪钻入衣服内,陆佳的内力说不上出众,忍不住打了个颤抖。
她这一抖,便泄了那一口气,差点要掉下来。程洲原本就紧盯着她,见状直接环住了她的腰。应该说,在他眼中,陆佳依旧是好几年前那个从树上掉下来的小花猫。
陆佳一怔,其实她就算摔下来也不会有事,毕竟轻功摆在那边。但程洲这一举动明显让她十分受用,她得寸进尺,更是利用这个机会,手臂一伸,直接环住了程洲的脖子。
她的手本来就被风雪冻得冰冷,刹一接触到程洲温暖的脖子,便舍不得松开了。
程洲正想让她松开,但看到对方冻得发白的嘴唇,最终什么都没说。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抵达了山巅。
程洲放开她的腰,说道:“该把你手松开了。”
陆佳念念不舍地松开手,往下看了看,一片的白茫茫,因为高度的缘故,即使是单调的白色也显出了几分磅礴的气象。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她忽的想起了在义母云夕书房中看过的这行诗,胸前不自觉涌现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气魄。
程洲忽的握住了她的手,这个突兀的动作让陆佳面红耳赤了起来。同她的手不同,程洲的手很暖,还带着一层练剑留下的薄茧,“你,你……”
程洲却将内力输了进去,温暖的内力在一瞬间驱散走盘旋着她的寒意,让她如同置身于温暖的室内。
原来他只是不想让她冻着啊。尽管知晓他的目的再单纯不过了,陆佳依旧不由自主地连耳垂都红了起来,心中也不由自主地泛起了一阵的甜意。
程洲抬起头,看见她脸红,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了?太热了?”
这个不解风情的大傻瓜!
陆佳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手却不由握紧了他——能有这样名正言顺吃豆腐的机会,不把握住,她就不叫陆佳!
“我们去找那鹊桥花吧。”陆佳没有忘记这一趟出来的目的,不然就白白吹这一场冷风了。
最后他们花费了不少功夫才找到了鹊桥花,鹊桥花却是生在悬崖下的三尺处,不亏是书上所记载的奇花,花仿佛由冰雪铸成,通体透明,整朵花的样式如同一只喜鹊一般,鹊桥花也由此得名。在没有亲眼目睹之前,她还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花朵。
听闻在鹊桥花下许愿的情侣能够生生世世在一起。
陆佳却没有要许愿的意思,她受她娘影响,认为享受当下最为重要,并不奢望永远。现在的她喜欢程洲,喜欢得要命,却不能保证这份感情会一直持续下去。
永远对她而言,还是太久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