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瞬间,他终于全都想了起来——
和大佬陈浩南闹掰那晚,他为躲避警察,慌乱逃窜时,一眼瞥到的人影,是那个带着黑手套的人。
告诉自己如果想活命,就应该投奔洪义钟镇的,是那个带着黑手套的人。
洪门大宴当晚,他刺杀和记龙头未遂逃跑时,看到的黑帽黑衣,还是那个带着黑手套的人。
而那时,在他前面站着,被霓虹灯光承托在场面上的人,是乌鸦!
所有真相大白——他成了别人的一颗棋子,但毫无知觉。而幕后者,依旧藏于人声鼎沸处,言笑晏晏。
在人生尽头的最后一秒恍然大悟,太晚了。
卡车车轮数十吨,碾得他灵魂与身体分离,血肉模糊,肝脑涂地。
巢皮充满猜忌与冲动的一生,还留有诸多误会尚未水落石出的一生,因为自己的冲动狂妄和背信弃义,草草画上句号,落幕。
陈浩南和包皮追出来,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呆立在原地。
生死一瞬。
昔日的兄弟已经阴阳两隔,可仅仅是因为一念之差吗?绝不是。
亚佐站在路灯下,拢了拢大衣的领子,挡住些带着血腥味的夜风,带好手套,返回到黑暗中停着的一辆车上。
“大佬,巢皮死咗。”
坐在后座的男人升起车窗,面上没什嚒表情,点点头,“我睇见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计谋是绝妙的。
让巢皮去刺杀和记龙头。若成功,少个强劲对手,若失败,洪兴和记反目,无论哪种,对他东星都有好处。
以他对立花正仁的了解,这场刺杀,必然失败。
在和记巴闭被杀的事情上,他放过了陈浩南,让和记把矛头指向了山口组。所以,这次的大好机会,便不会再放过。
针对洪兴,才是他的目的。
至于巢皮会死于非命,也是绝对的。
在杀了钟镇之后,巢皮就已经不能再留在这世上了。他做什嚒都太绝,就没了退路,所以,是老天出手也好,是旧仇人落井下石也罢,无论有没有东星出手,他都会死。
就像上一世的乌鸦,他也终于明白,或许从自己杀了骆驼的那天起,就注定会死于非命,尸骨烂在泥土里。
他如夜色中蛰伏的狼,在一点一点夺回自己的领土,建立崭新的,可称霸的地下王国。
车子开出小巷,驶入大道。
男人看着车外,港岛一切不变,灯光如昼,金光洒落下来,摈弃一切黑暗。
世上少一个人,或者少两个人,压根没有任何分别。
在黑道中摸爬滚打得再久,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善终的?富如钟镇,钱财也买不回性命。
他再清楚不过,江湖,是不归路。
从前,他从不怕死。只是如今,好像多了份牵挂。所以,他永远不会嫌自己双手沾满鲜血,要活在这条路上,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比别人更强。
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
而行古惑的果,因早就埋下——
生死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