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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见面3(第1页)

在这个夏初的季节,安其拉市的天气大多是晴朗的。

天空总是明丽的蔚蓝色,纤云不染,就像是一大块碧蓝色的玉石,完美无瑕,美得剔透而纯净。

即便是凡夫俗子,抬头望着天空的时候,心情也会好上许多。

今天却有所不同。

今天是星期五,是个阴天,一夜之间,整个天空就被乌云遮盖住了。

虽然是白天,却暗的像是到了黄昏。

大块大块的乌云在天空中翻滚移动着,带来了浓重的沉闷的感觉。

在这样一个反常的天气里,叶真真在发呆。

叶真真不是一个智慧超群的人,相反,她的头脑很简单,每天吃得好睡得好,不用工作,每天能开开心心上网,做喜欢做的事情就很满足了。

从这一点来看,叶真真实在是一个好吃懒做的笨蛋。

不过,现在她有一个一个儿子,一个天才的儿子。

这个儿子还拥有一个身世不俗,自身实力超强的父亲。

骆家当然不会因为叶志轩就让叶真真成为骆启峰的妻子,叶真真不会做这种对彼此来说都是噩梦的梦的。

可他们会让一个从一般意义上讲一无是处的女人抚养自己天才的子孙吗?

想到这个问题,即便是叶真真一向大大咧咧,神经粗的跟钢筋一样,一时间心也沉入了谷底。

显然是不可能的!

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吗?

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叶真真呆呆的坐在书桌前,未来版小学四年级的数学作业正摆在她的面前,让她有种自己其实是个智商有残疾——简称弱智人士的错觉。

嫌恶的看了一眼那道地球数学系大四学生都不一定做得出来的数学题,叶真真伸手把它关掉了。

她要写小说!

没有记住任何小说剧本又怎么样,没有记住任何歌词曲调又怎么样,当年地球上那么多有趣的故事,一个写一本都够她写一辈子的了。

叶真真从以前到现在,唯一一直坚持着的爱好就是写小说和看小说。

自己明明早就决定如果以后有事业的话,一定会是写小说,怎么还浪费了这么多天的时间,一个字都没写?!

真是彻头彻尾的本末倒置!

第一部小说写什么?

当然是写爱情故事了,古往今来,爱情总是小说界长盛不衰的主旋律。

至于什么类型的爱情故事……

最好是加入一些新奇的元素,叶真真在这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也看过一些这里的小说,巨著多的是,简直数不胜数,现在还健在的那些大神们的文笔绝对能超叶真真几十上百倍。

可题材方面就非常的乏善可陈了,因为七千多年前的那段长达百年的宇宙流浪,地球文化中除了科学之外,很多传统文化方面的东西都遗失了。

包括众多的名著,神话传说,童话故事之类的东西。

现在的小说界主流文学创作类型机甲战斗,星际冒险,星际战争,都市爱情,校园言情等等几种,另外还有异能类的小说,但也仅止于此了,没有发展出当年起点那些小说里那些毁天灭地级别的异能。

作为一个女性,叶真真写的小说肯定是跟爱情有关的,至于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爱情小说……

武侠,仙侠是两个比较熟悉也比较好写的类型,但这两个类型都很冒险——谁也不敢肯定这两个类型能合未来人的口味。

别说是叶真真写,就是古龙金庸萧鼎等等众位实体网络方面的大神级人物来写也不一定会有人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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