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如此,她仍然偷偷从指缝里看了。
南霜把玩着刀片,薄薄的刀片在他手中灵巧的转动,配着他迷人的微笑,显得格外美丽。就如同一朵绝美的食人花,散发着致命诱惑的同时,也无比凶残。
皇帝双腿发抖:“不不不——你不能这样对朕!南霜!南霜!”
南霜讶异地挑眉:“怎么了,怎么不叫奴才霜儿了?奴才可喜欢听皇上这么叫了,皇上再叫啊。”
皇帝不敢违背他的话,于是又哆哆嗦嗦地叫了句霜儿。南霜笑了笑,但这个笑只有一边嘴角是上扬的,他不无嘲讽地想到过去那十五年,面前这男人用下面那玩意儿凌|辱着他,折磨着他,无休无止。为了生存,自己屈服了,甚至还学会了如何讨好。那个时候的自己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能把皇帝给阉了。
“皇上,可能会有点疼,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儿,过去了就好了。”南霜说,然后轻轻一叹。“只是割完之后可能会有点后遗症,有些刚入宫的小太监阉了没多久就活不了了。皇上只能在这密室生活,所以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龙体抱恙就有太医火急火燎地来诊脉,请皇上自求多福吧。您是真龙天子,自然不比奴才这种下贱命,定能长命百岁的熬过去。”
说完,他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根木棍塞进了皇帝嘴里,防止对方因为剧痛咬断舌头,然后手起刀落——
皇帝倏地瞪大了眼,浑身剧烈颤抖,可他却没有晕过去,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南霜在他的穴道上扎了一针,让他即使疼痛入骨也无法昏过去。
身为一个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小兄弟被割掉,然后随手抛进了火堆,火焰瞬间升高,过了会儿,还有烤肉的味道传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皇帝不知道,因为他终于疼的晕过去了。
南霜擦了擦自己手上的血,摸了脏东西后,他需要皂角净手。抽出银针,皇帝的身体抽搐了下就不动了,南霜真心实意的笑了,也不给皇帝处理伤口,直接转身:“小烟。”
清欢过来扶他:“不管他了么?”
“祸害遗千年,他没那么容易死。”南霜毫不在乎地说。“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清欢笑:“好。”
他们就这样离开了密室,没人去管被绑在柱子上又丢掉了小弟弟的皇帝。
此处有一个大写的悲伤。
假皇帝足可以假乱真,所以南霜并不担心被识破。而皇帝本身已经很久不曾踏足后宫了,暗卫也不必勉强自己去宠幸后宫美人们。
朝臣们很快就发现,如果说之前的陛下对南公公就已是十分看重的话,那么现在简直就是走火入魔了!不仅将御林军的令牌交给了南公公,还让他做钦差巡视江南?!
一个太监,一个宦官,一个、一个阉狗!他有什么资格做钦差!
可众臣怎么谏言都没有用,因为皇帝意已决,而他们能和皇帝争什么呢,怕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待的太稳定,所以想请它转个圈儿?别闹了!
因此,嫉妒的有,怨恨的也有,但谁都没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又多忌讳了南霜几分。但如果说谁对这个消息感到高兴的话,那就非秦王莫属了。他自认为现在跟南霜还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南霜权力越大,对自己的助力也越大,他根本不担心南霜篡位的可能——一个命根子都没了的男人当皇帝?传出去还不笑掉世人的大牙!
南霜去江南是有目的的,因为听说那位“闲云野鹤向往江湖生涯”的秦王世子,“恰好”也在江南。这么巧,若是不碰个面,简直都对不起世子的一番苦心了。
南霜手下暗卫十分擅长搜集情报,也许别人相信秦王世子不爱名利,但南霜绝对不信。有秦王那样的父亲,想来这位世子也是不好相与的主,而他甚至能保持这个形象二十几年没有引起皇帝的怀疑,更是证明了他的心机深沉。
更何况,南霜刚得了消息,说是秦王世子在江湖上混的颇有名气,还和某位出身自武学世家的姑娘情投意合。
情投意合,好一个情投意合。若真是情投意合,为何不将人带回来给秦王瞧瞧,为何不将姑娘娶回来?自古没有江湖草莽来自民间的女子当太子妃一说,而秦王世子虽已经二十又三,却尚未娶妻。一个闲云野鹤的名头用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沉醉于剑酒花诗里的侠客了。
有数名心腹和假皇帝在,朝廷不用南霜多加关心,他的目的是解决掉秦王世子,等到他重回京城,那便是另外一个天下。
他到达江南后,因为目不能视,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大方便。好在身边还有清欢,她很擅长照顾人,一路上南霜都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天知道这是十五年来他第一次离开皇宫这么远。他学会服从的时候,皇帝偶尔善心大发,也会带着他出宫微服私访,但南霜要始终保持卑微和柔顺的态度,这样才不会多吃苦头。而因为他生得极美,很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看他,这种注视是南霜感觉不到的,但皇帝却会因此大发雷霆,以下贱或是勾引别人的罪名给予南霜残酷的惩罚。
清欢骑着马,南霜坐在她身后,双手紧紧搂着她的腰。本来南霜照顾她想让她乘马车,被清欢拒绝了。搞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南霜只是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骑马,所以打着照顾弱女子的名号要坐马车。谁知道清欢会骑……万般无奈之下,南霜只好选择和妹妹共乘一骑。
此时正值春夏,风光无限,美景悠然,可惜的是南霜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