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经得起这样无耻的战术。
所以女鬼锦幽觉得自己输得不冤枉。如果不是炽焰太大男子主义太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话,她根本懒得跟他计较这些,如今人口越来越少土地越来越广,她也觉得两边融合是个好主意。其实女鬼锦幽也并不是喜欢炽焰,只是舍不下这个面子,炽焰那货凭什么看不上她啊!先不说男多女少的问题,就说两人的外表跟才华吧,炽焰那个只会揍人的暴力狂哪里比得上她?得了她的垂青炽焰还不得叩谢深恩!
“姑娘!”女鬼锦幽激动的一把握住清欢双手,眼神狂热。“你刚才说可以帮我完成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对吧?!这就是我的心愿啊!把炽焰那老混蛋踩在脚下让他对你言听计从!让男人们再也不敢小瞧女人!老祖宗之所以开辟新大陆就是因为男性老祖宗认为女人只能被男人保护!如今两边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女人决不能靠依附男人才能生存!拜托你帮帮我!我的城主令就放在xxx,你只要找到它就是下一任金城城主,炽焰那头熊从来不揍女人,这就是你的机会!帮我帮我帮我啊!混蛋!”
清欢平静地说:“我知道了,你先放开我。”而且她说的明明是两个心愿。不过,算了,她也有件事想要印证一下。
“好好好,姑娘你别见怪,我就是这么个性子嘿嘿嘿。”都是女人的城嘛,难免她就要男人一点,唉。“对了姑娘,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一定要提醒你。”
“你说。”清欢心想,这鬼终究正经起来了。
“吃茶叶蛋的时候一定不要把蛋黄整个吞。”
清欢:“……谢必安!”
聒噪的女鬼被面无表情的谢必安带走后,清欢整个人都放松了,这么久了,也真是什么鬼都见过,从来没见过如此欢脱的。她想了想,恰好墨泽迈着小短腿奔到她身边,清欢就捏了捏小家伙胖嘟嘟的脸蛋,“这次想去吗?”
“想!”墨泽蹭着清欢的腿卖萌,大概是跟吉光还有小黑学的,他现在有朝宠物发展的模式,喜欢蹭主人的腿。
清欢看了一眼桥两边的彼岸花,低低地道:“那就走吧。”
守城的男人们远远望见一个骑马的白衣女子风驰电掣的奔过来,一头如瀑的青丝在阳光下闪耀着动人的光,如同一匹闪亮的绸缎。她脸上戴着面纱,怀里还坐了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嗯,非常的不搭。
你能想象一个美丽的像仙女一样的姑娘带孩子的景象吗?那画面太美,他们不敢看。
“姑娘你好,请问芳名?请问芳龄几何可有婚配呀?”守城的男人如是问,险些流出口水来。他们城主说男欢女爱讲究你情我愿,还要求他们尊重女人,要培养一段时间的感情再决定是否要结合,唉,他们这些长得丑的都不吃香,不公平啊!
清欢想笑,这个世界的人都跟锦幽一样逗。“难道你不应该先问我打哪儿来,进金城做什么吗?”
“哦,也是,那再来。姑娘你打哪儿来呀,进金城做什么呢?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许了人家没有?”
吉光猛地打了个响鼻,吓了几个男人一跳,他们不愿在美人面前落下风显得不威武,赶紧又抓着手里的长矛大刀摆出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清欢却从怀中取出一块令牌,令牌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金色,上头一个大字是“金”,三个小字是“城主令”。
这下男人们不敢再插科打诨,立刻严肃起来,都知道自打金城城主吃茶叶蛋被噎死从而香消玉殒之后,他们老大为了找金城的城主令就差掘地三尺了,于是赶紧派人去禀报,又亲自毕恭毕敬的将清欢领入驿馆。
比较机灵的小队长还旁敲侧击问清欢城主令是哪里来的,又问她是什么人,只是清欢轻飘飘几句话就带了过去,小队长没有法子,只好主动提出帮她把马牵去马厩。清欢以指作梳爬了爬吉光漂亮的鬃毛,对小队长道:“好生伺候着。”她的吉光可是上古神兽,珍贵无匹。
小队长应了一声,心里却嘀咕不已,不就一匹马嘛,了不起比其他马长得好看点漂亮点,可那还是马啊!直接拴到马厩喂点水跟草不就完了?不过说来也奇怪,那神秘女子竟然连马鞍马蹄都没上,裸骑可是很危险的啊!